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拟定的滨海新区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3—2015年)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拟定的滨海新区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3-2015年)意见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区教育局拟定的《滨海新区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3-2015年)的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3年3月26日
滨海新区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3-2015年)的意见
(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
为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3-2015年)>的意见》(津政办发〔2012〕135号),落实市人民政府分阶段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巩固和发展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成果,结合我区实际,就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3-2015年)》(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的核心理念,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坚持教育公平性、公益性和普惠性,以内涵发展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在更高水平上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巩固和发展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学校现代化基础建设,突出内涵发展;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强化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升学校办学品质。到2015年,使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新阶段现代化建设标准,实现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
三、主要任务
实施“六项工程”,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水平。
(一) 义务教育资源建设工程
义务教育资源建设工程包括义务教育学校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依据《滨海新区基础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中小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和部分区域教育资源紧张问题。按照国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标准和《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3-2015年)》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各管委会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推动新建区域社会事业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专题纪要》(津滨政纪〔2012〕29号),落实责任和分工,确保义务教育资源建设资金投入和建设进度。
(二) 校园基础设施升级工程
提升改造义务教育学校的饮水、采暖、消防、安防、食堂等设施,使学校消防基础设施、安防设施建设、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均达到有关规定。按照市颁标准建设心理咨询室,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整体提升农村学校及中心校分校的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对规划中保留的农村学校运动场进行改造,按《标准》铺设塑胶地面(或人工草皮)、塑胶跑道。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
(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实施高效课堂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推广轻负高效的教学典型经验,全面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益。实施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制度,完善教育评价体系。深化名校带动工程,发展校际联盟,构建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联合体,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实施 “双百”助教行动,带动新建学校、边远学校教育质量快速提升。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制定并实施《滨海新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文艺、科技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四)师资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深化“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拓宽培养渠道,扩大辐射范围,争取培养出一批具有独特办学思想和教学风格、在全市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型名校长和名教师。落实学校后备干部、青年教师“孵化”工作,实现新建学校师资队伍高起点。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市级、国家级名师的资源优势,促进学科教师的迅速成长。实施边远学校、农村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广泛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加强校本培训工作,积极推进校长、教师区域内合理流动,落实教师对口支援,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水平。采取有力措施鼓励教师进修,进一步提升教师学历水平。
(五)学校文化建设和特色发展工程
加强校园环境建设,环境布置体现办学思想,突出学校文化特点,体现教育功能,具有现代气息。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转变学校干部、教师的教育观念,提高校长专业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落实校务会议制度,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积极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设体现办学思想的学校文化,引领学校内涵发展,突出学校办学特色,总结和发展学校独特性、创新性的办学成果,增强办学活力。
(六)教育信息化工程
实现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宽带接入互联网,标准化配备学校信息技术教室、教师电子备课室,所有学校建立独立的门户网站,并及时更新网站内容,资源库建设符合市颁规范。学校主要工作纳入电子校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教学仪器、设备、设施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学校管理信息化。制定学校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发展规划,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高教师自主开发和使用课件的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有效整合,充分运用网络进行学科教学和思想道德教育。
四、工作步骤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将采取多种形式,分步组织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提升评估验收。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达标提升工作,本着软件建设“整体提升、扎实推进”,硬件建设“先易后难,分批落实”的原则,争取在2014年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工作步骤分为“制定方案、全面建设、自查整改、申请验收”四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
明确目标任务,建立激励机制,提供政策保障。各管委会结合本区域教育发展规划,认真对照《标准》进行调研,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摸清底数,确定本区域达标提升工作方案和分年度工作计划,各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逐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全面建设
区教育局牵头,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提供保障。各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做好宣传动员和各层次培训工作,全力落实实施方案。建设过程中加大对学校达标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在确保各学校硬件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学校加强软件建设,争先完成达标提升任务。
(三)自查整改
各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要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帮助和指导学校逐条对照《标准》,全面进行自查。自查过程中要结合第一轮达标验收时市专家组提出的反馈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充分体现水平的提升。同时按照《标准》的更高要求,关注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把握关键,加强建设。
(四)申请验收
凡是经自查达到《标准》的学校,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逐校进行预评估,确认达到《标准》后,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向市督导室申报市级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各区域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六项重点建设工程,设立若干建设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分清主次,突出重点,把握节奏。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负责搞好规划设计,保障配比资金,建立推进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形成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长效机制。各管委会结合实际找准建设的重点,保障经费投入,推进学校建设和基础设施升级,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加强过程指导、提高师资素质水平,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
(二)保障资金投入
新区、管委会两级财政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滨海新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2〕22号)资金管理政策,切实保障经费投入,设立专项经费,将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工作纳入年度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同时,严格经费管理使用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资金投入效益最大化。区人民政府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各区域争先完成达标提升任务,对率先达标的区域给予奖励。
(三)强化督导检查
要切实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充分发挥专兼职督学作用,帮助和指导学校提升办学质量。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及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定期维护和整修校舍场地、教学设备,及时更新、补充教学仪器、图书。加大对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及使用的督查力度,切实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建立对建设工程及项目的定期督查及公告制度,确保按期完成达标提升工作任务。
附件: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3~2015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