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营改增培训会议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2.10.16
- 实施日期:2012.10.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会议差旅
天津滨海新区营改增培训会议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税务局)
各有关纳税人:
为了做好滨海新区国家税务局征管企业2012年12 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顺利完成,我局定于2012年10月19日分两期召开滨海新区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收政策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第一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0月19日上午九点至十二点,会期半天;
第二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2年10月19日下午二点至四点,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天津市开发区第一大街49号金帆酒店4楼会议厅,第一大街与黄海路交口。
三、参会人员
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财务人员1人。
四、会议内容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收政策、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及相关事项解读;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解读;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具体操作流程解读。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参会人员准时到会;
2、参会人员必须携带;
(1)填写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发票领购申请表》(参照行业分类,国、地税发票票种衔接对照表填写);
(2) 填写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分户行业分类确认表》( 参照营改增行业名细和征收品目对照关系表填写);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及附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税务所联系方式:
东疆保税港区税务所
联系人: 王艳菊 联系电话: 25605060
中新天津生态城(旅游区)税务所
联系人: 任毅 (生态城) 联系电话: 66328095
张庆春(旅游区) 联系电话: 67289011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按行业分类,国、地税发票票种衔接对照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国、地税发票票种衔接对照表 | ||||||
税目 | 子目 | 具体行业 | 原地税使用发票种类 | 对应国税发票种类 |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
交通运输业 | 陆路运输服务 | 公路运输 |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三联A版》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二联》、《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三联A版》、《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 |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 | ||||||
缆车运输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三联)》 | |||||
索道运输 | ||||||
水路运输服务 | 水路运输 |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三联A版》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二联》、《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三联A版》、《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 ||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 | ||||||
航空运输服务 | 航空运输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三联)》 | ||||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 ||||||
管道运输服务 | 管道运输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三联)》 | ||||
部分现代服务业 | 研发和技术服务 | 研发服务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三联)》 | 《天津市增值税专用发票》、《天津市增值税普通发票》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二联》、《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三联A版》、《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 |
技术转让服务 | ||||||
技术咨询服务 | ||||||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 ||||||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 ||||||
信息技术服务 | 软件服务 | |||||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 ||||||
信息系统服务 | ||||||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 ||||||
文化创意服务 | 设计服务 | |||||
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 | ||||||
知识产权服务 | ||||||
广告服务 | ||||||
会议展览服务 | ||||||
部分现代服务业 | 物流辅助服务 | 航空服务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三联)》 | 《天津市增值税专用发票》、《天津市增值税普通发票》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二联》、《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三联A版》、《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 |
港口码头服务 | ||||||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 | ||||||
打捞救助服务 | ||||||
仓储服务 | ||||||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四联)》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二联》、《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三联A版》、《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四联》 | ||||
代理报关服务 | ||||||
装卸搬运服务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三联)》、《通用定额发票》 | 《天津市增值税专用发票》、《天津市增值税普通发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二联》、《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三联A版》、《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 |||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三联)》 | 《天津市增值税专用发票》、《天津市增值税普通发票》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二联》、《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三联A版》、《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 ||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 ||||||
鉴证咨询服务 | 认证服务 | |||||
鉴证服务 | ||||||
咨询服务 |
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
发票经办人姓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 |||||||||||
申请理由 |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类别 | □一般纳税人 □ 实行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 | |||||||||||||
纳税人 申请 内容 | 发票名称 | 联次 | 每月最高购票数量(本/份) | 每次购票最高数量(本/份) | 纳税人持票最高数量(本/份) | 申请最大开票限额 | ||||||||
□ 本纳税人确需自行开具防伪税控发票,特申请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 | ||||||||||||||
购票方式 | 开票机数量 | |||||||||||||
以上申请事项是本纳税人真实情况。 经办人签字: (纳税人公章) 年 月 日 | 发票专用章印模
| |||||||||||||
主管税务机关核准 内容 | 发票名称 | 联次 | 每月最高购票数量(本/份) | 每次购票最高数量(本/份) | 纳税人持票最高数量(本/份) | 申请最大开票限额 | ||||||||
购票方式 | 开票机数量 | |||||||||||||
主管税务机关签署意见: |
本表一式一份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初次申请领购各类发票、增加发票票种填用。
二、纳税人办理领购发票申请时,应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发票专用章印模。
三、表中有关栏目填写说明
(一)发票经办人:填写纳税人指定领购发票的人员姓名。
(二)证件类型:填写发票经办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其他证件”中的一项。
(三)证件号码:按发票经办人证件上的号码全部填写。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类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纳税人已认定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在相应的选项画√,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填此项。
(五)发票名称: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名称规范填写。
(六)联次:按照每种发票相应的联次规定,填写一种联次。
(七)每月最高购票数量:填写每种发票每月可领购的最大数量,纳税人可分次购买,但一个月内各次购票的总和不得超过月最高购票数量。
(八)每次购票最高数量:根据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填写纳税人每次可领购的最大数量,每次购票最高数量不得超过每月最高购票数量。
(九)纳税人持票最高数量:填写纳税人每个月可持有某种发票的最大数量,持票最高数量不得超过每月最高购票数量。
(十)本/份:手写普通发票按“本”填写数量,各类机打发票按“份”填写数量。
(十一)申请最大开票限额:
1.普通发票手写版填写下面选项“百元、千元、” 中的一项;
2.通用机打发票填写下面选项“千元、万元、十万、百万、千万” 中的一项;
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写下面选项“一千元、一万元、十万元、一百万元、一千万元、一亿元” 中的一项。
(十二)凡自愿申请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发票的纳税人需在“□ 本纳税人确需自行开具防伪税控发票,特申请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项画√。
(十三)购票方式:每次领购发票的方式包括验旧供新、交旧供新、批量供应,填写其中一项。
(十四)开票机数量: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发票的,填写使用的开票机总数量。
(十五)发票专用章印模:初次领购发票的纳税人在此处加盖发票专用章印鉴。
(十六)主管税务机关签署意见:根据税收业务操作规程的规定,由负责审核、审批的各环节人员填写意见,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四、本表一式一份,由税务机关受理部门在事项办结后留存并转档案部门归档。其他部门需要本表纸质件的,可留存复印件。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协议书
三方协议书号:
甲方:(税务机关)
乙方:(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丙方:(银行)
为简化办税程序,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委托银行划缴税款纳税方式签订并共同遵守如下协议:
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委托银行划缴税款纳税方式是指: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办理应纳税款的划缴。
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保证网上申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的网络通畅、正常运行,并负责协调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正常运行的有关事宜。在电子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特殊情况出现时,及时告知乙方采取其他方式缴税。
2.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必要的操作指导。
3.为乙方的申请资料保密,并保证网上申报、电子缴库的信息传输实行全过程加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依据乙方的税款缴纳申请,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向丙方发出划款指令,并由丙方从乙方账户划转相应税款。
5.核实乙方入库税款信息后,据乙方提供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为乙方开具《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经申请采用网上申报、委托银行划缴税款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2.保证申报、缴税所提供的数据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保证指定账户可正常使用。乙方授权丙方对其账户进行划款,保证账户中可用存款余额不少于应缴纳金额。若乙方账户内存款余额不足或账户冻结等情况造成丙方划款不成功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划缴税款成功后,到划缴税款承办银行领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5.乙方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缴税银行或账户时应到税务机关、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终止本协议,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方式实行划缴税款的,应重新签订协议;乙方注销税务登记,本协议自动终止。
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保证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和自身业务处理系统的网络通畅、正常运行。
2.按照结算规定为乙方开立划缴税款账户,并为乙方做好信息资料保密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在接到有效的划款指令后应查验乙方账户余额大于划款金额,按指令要求即时从乙方指定账户划转税款。丙方划转税款成功后,应为乙方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4.接到有效的划款指令后未进行划缴税款或未按指令要求进行划缴税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开户银行和账户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到银行、国税机关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协议。
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能继续履行或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规定禁止在互联网传递国家秘密情形的,不得签订本协议。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协议长期有效。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纳税档案明细
局征收机关代码 | |
纳税人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开户银行名称 | |
开户银行行号 | |
缴款单位名称 | |
付款账号 | |
清算行行号 | |
三方协议书号 |
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核准表
纳税人编码: □□□□□□□□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生产经营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话号码 | 传真 | ||||||
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是□ 否□ | 申请期限起 | |||||
序号 | 税种 | 原申报方式 | 申请后申报方式 | ||||
开户银行种类 |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
申请理由:
纳税人(签章) 办税人员: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 |||||||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 |||||||
序号 | 税种 | 核准申报方式 | 核准期限起 | ||||
税务机关核准意见: 税务机关(签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附件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一、计税依据 | 项 目 | 栏次 | 本期数 | 本年累计 | |||
应税货物及劳务 | 应税 服务 | 应税货物及劳务 | 应税 服务 | ||||
(一)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 1 | ||||||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含税销售额 | 2 | ||||||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 税销售额 | 3 | ||||||
(二) 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 含税销售额 | 4(4≥5) | -- | -- | ||||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 税销售额 | 5 | -- | -- | ||||
(三)免税销售额 | 6(6≥7) | ||||||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 额 | 7 | ||||||
(四)出口免税销售额 | 8(8≥9) | ||||||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 额 | 9 | ||||||
二、税款计算 | 本期应纳税额 | 10 | |||||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 11 | ||||||
应纳税额合计 | 12="10-11 | ||||||
本期预缴税额 | 13 | -- | -- | ||||
本期应补(退)税额 | 14="12-13 | -- | -- | ||||
纳税人或代理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 ||||||
办税人员(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 |||||||
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 |||||||
代理人名称: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代理人(公章): |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本表为A3竖式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征收部门留存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应税服务扣除额计算 |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扣除额 | 期末余额 |
1 | 2 | 3(3≤1+2之和,且3≤5) | 4=1+2-3 |
应税服务计税销售额计算 | |||
全部含税收入 | 本期扣除额 | 含税销售额 | 不含税销售额 |
5 | 6="3 | 7=5-6 | 8=7÷1.03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公章): |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 |
项目 | 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 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累计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 ||
合 计 | ||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