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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广旺、刘海英任职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广旺、刘海英任职的通知
(津滨政人〔2017〕27号)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张广旺任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海英任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17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