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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滨海新区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滨海新区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滨海新区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滨海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加快滨海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开发开放的重要时期。强区必先强教。根据《天津市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天津市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新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

  滨海新区现有塘沽、大港、汉沽、开发区、保税区五个管委会具有教育管理职能,合计拥有公办学校、幼儿园216所,学生约189000人,教职工约16500人。其中,幼儿园25所,在园儿童约23000人,教职工约2700人;小学105所,在校学生约71000人,教师约5200人;中学68所,其中普通高中市级示范学校5所,在校学生约62000人,教师约5600人;中等职业学校5所,在校学生约9500人,教师约1200人;高等院校13所,在校学生约20000人,教师约3000人。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新区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期,也是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重要时期。随着新区开发开放步伐的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学前教育发展较快。适龄儿童入园率不断提高,示范园与一级园比重加大。义务教育发展较平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达标率达53%,基本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较明显,市级以上重点高中达7所,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发展较快,资源整合取得成效,服务产业发展更为有力。高等教育发展较显著,大港高教区、开发区高教区初具规模,中新天津生态城优质化、国际化教育体系建设蓄势待发,新区高等教育特色初步形成。继续教育发展较突出,服务人的终身学习更有效。特殊教育发展较完备,特殊教育资源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推进。

  素质教育不断推进,新课程改革不断深入。教师整体素质有新提高,学历结构渐趋合理,专业化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教育信息化有新发展,在“校校通”基础上,100%的学校建立了校园网并基本实现了光纤连接。教育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教育国际化步伐明显加快。教育投入不断加大,对示范园、义务教育现代化达标校、示范性高中、历史名校建设以及校园安全加固工程等的教育专项投入,使新区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区域教育特色进一步突出。塘沽被评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大港被选为国家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汉沽城乡教育一体化成效显著,受到好评。开发区则成为全市教育国际化的排头兵。空港经济区教育起点高,与市内外名优教育资源联合办学取得新进展。

  新区教育发展为新区加快开发开放、优化投资环境、引进海内外人才、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存在问题

  目前新区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还不能满足新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需求、新期待。一是教育综合实力还不强,与国家和天津市对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面临的竞争压力进一步增大,与本市教育先进区和国内教育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差距;二是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需要进一步改革,统筹区域教育整体发展的能力需要提高;三是随着新区的开发开放,人口迅速增加,学位存在较大缺口,义务教育均衡化水平需要提高,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需要完善;四是教师专业化水平需要提升,打造知名教育品牌工作需要加强。加快教育改革,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已成为新区开发开放的迫切要求和强烈期盼。


  二、“十二五”时期新区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以为新区人民的终身发展服务为核心,主动适应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满足新区人民对教育的需要,突出优先发展,突出育人为本,突出先行先试,突出追求卓越,努力争当教育排头兵,为把新区打造成和谐社会首善区、建设成全国群众幸福指数最高地区提供强有力的知识智力支持、科技文化引领和人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先行先试,追求卓越”的原则,主要是:

  1.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强区必先强教的理念,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事业优先发展,切实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服务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到领先一步,率先发展。

  2.坚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资源是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路径。遵循教育规律,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个学生,让每一个家长放心。坚持教书育人相统一,为每个学生提供合乎发展需要的教育,着力培养其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努力建设人才高地,为新区发展培养各级各类人才。

  3.坚持把先行先试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先行先试政策,发扬敢想敢干的拼搏精神、敢为人先的开拓精神、迎难而上的进取精神,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重点,在教育督导试点、教育名牌培育、教育资源优化、校企合作示范、素质教育深化、外来务工人员素质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等重大问题上,积极探索,勇于试验,取得突破,为天津和国家教育发展充当开路先锋。

  4.坚持把追求卓越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新区各级各类教育要把提高质量、争当教育排头兵作为改革发展的目标,在以下“八个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学前教育在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上走在全国前列;义务教育在高水平均衡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高中教育在特色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职业教育在服务新区经济发展、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上走在全国前列;高等教育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继续教育在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教育公平在坚持教育的普惠性、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均衡化上走在全国前列;教育开放在中外办学合作、项目合作和职业资格认证合作上走在全国前列。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新区教育整体均衡发展,区域教育特色发展,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国际化程度高,职业教育产学研合作强,教育服务社会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指标在全国同类区域中走在前列。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建成学习型社会,率先进入人力资源强区行列。

  2.具体目标

  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成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网络,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享受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在校生人数达到9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其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36%;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与率达到85%。

  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取得新突破,教育教学改革、学校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素质教育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形成与新区和谐发展相适应的富有新区特色、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

  教育体系结构合理优化。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总量布局、结构变化相适应,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互结合,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互促进,形成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

  教育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公共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加大,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全国同类地区比例,并保持稳定增长。教育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教师队伍素质显著提升,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三、主要发展任务

  (一)学前教育

  1.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制定《滨海新区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到2012年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5%以上。认真贯彻执行学前教育现代化建设计划,到2015年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建立完善的新区学前教育体系。重视家园共育,全面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

  2.建立多元办园体制。学前教育纳入新区发展规划,明确政府责任,保证学位供给,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新建、改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鼓励、扶持与规范民办园建设。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全面提升改造街镇中心幼儿园,每个街镇至少建设1-2所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合理配置公办幼儿园教师。

  3.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严格执行学前教育教师资格标准,完善幼儿园园长和保教人员准入、聘任及管理制度。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全员培训计划,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树立以儿童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幼儿教育规律,以培养幼儿的兴趣、想象力等为目标,以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寓教于乐为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游戏活动。为幼儿创造安全、健康、丰富的教育环境,保障幼儿健康成长,防止学科化、小学化倾向。

  (二)义务教育

  1.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统一学制、统一规划建设,高水平新建和改建、扩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提供充足学位,保证每一位新区居民子女和外来从业人员子女享受均衡的义务教育。实施“名校”带动工程,优质校与一般校合作办学。推进小班化教学。到2012年,确保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100%达标,全面缩小区域、街镇和校际间差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的现代化水平,着力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到2015年,实现新区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

  2.健全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加大对薄弱校的支持力度,财政投入重点向薄弱校倾斜,选派优秀校长、教师到一般校工作,提升一般校水平。推进区内教师和校长定期流动。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内初中的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把“减负”落实到义务教育全过程,体现在课程与教学评价的方方面面。规范办学行为,深化课程改革,遵循课程计划,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严格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难度及次数,科学安排学生的校内外学习时间。严格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与公告制度。

  (三)普通高中教育

  1.提高普通高中现代化水平。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现代化建设。与天津市重点大学合作,建设1所高校附属中学。与南开中学合作,建成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高标准建设滨海一中。到2012年,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比例,逐步打破新区内区域招生界限,实行新区招生资源统一配置,提高招生的科学性和均衡性。到2015年,使全区90%的普通高中达到优质普通高中标准,基本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要。

  2.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办学。支持各高中校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拟定特色办学方案,组织专家科学论证,通过探索试验形成特色品牌,满足不同潜能、不同个性、不同特长学生的发展需要。通过项目资助等方式,促进各高中校在创新人才培养,形成优势学科和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特色发展。

  3.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构建合乎国家要求、富有新区特点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充分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开发多样化优质课程资源,逐步建立以校为本、联校开发、多校共享的课程资源开发机制,提高高中课程现代化水平。

  (四)职业教育

  1.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把职业教育纳入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依据新区特点,合理配置与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建设滨海职业学院三期工程和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工程,组建中等职业教育集团。到2015年,使新区公立职业院校办学水平100%达到国家级示范校骨干校水平,形成适应新区发展要求、中职和高职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互相链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切实推进校企合作。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支持企业在职业院校建立研发机构和实验中心,参与职业院校专业和课程的建设与开发。鼓励企业参与学校实训基地建设,促进实训基地逐步向生产型、经营型转变。引导职业院校做强传统专业、做精特色专业、做大新兴专业。在公立职业院校中建设10个凸显新区产业特点的重点专业,新建、改扩建20个紧缺型职业人才培训基地,建立5个高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具有新区特色的10个职业教育联盟,促进校企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3.开展区域间职业教育合作。积极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合作,借助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为新区培养紧缺型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采取多种形式与全国职业教育相对发达的人力资源大省、市、自治区开展多层次的合作,为新区支柱产业发展提供高素质的技工队伍,满足新区的人才需求。

  (五)高等教育

  1.初步形成高等教育格局。加大支持大港高教区和开发区高教区建设,提高办学质量与水平。积极吸引境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来新区办学,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合作,建设中新生态城优质化、国际化教育体系。支持创建天津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暂命名)。

  2.强化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结合新区各功能区产业优势和特点,积极促成高校或科研院所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创立有效可持续的合作体制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通过项目资助、成果转化支持等政策,促进产学研结合。依托滨海科技城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吸引境内外科研院所、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在新区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成果转化基地。

  3.提高高等教育服务水平。积极鼓励和支持新区内的高校广泛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为提高新区人民的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服务。积极参与新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决策咨询,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继续支持实施“科技特派员”计划,提高实效性。鼓励、引导高校参与科技“小巨人”计划。

  (六)继续教育

  1.构建继续教育网络体系。以学历教育、职业资格证书认证、社区文化建设为重点,建设多层次的继续教育平台。优化提升社区学院、电大分校、青少年宫、文化馆、图书馆等教育资源。建设新区开放大学,作为继续教育管理与实施机构,在各城区管委会和功能区下设社区学院、各镇街设立社区学校、各居委会设立教学点,逐步形成四级继续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天津市“市民学习远程支持系统”、“学习包”资源中心的继续教育资源。加强与天津广播电视大学的合作,积极开展数字化学习港项目建设,建立“学习超市”。构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的外来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体系。重视老年教育,建设一批老年大学。倡导全民阅读。到2015年,率先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新区。

  2.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资源。把继续教育纳入新区和各行业总体发展规划。新区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协同制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鼓励支持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继续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为载体的远程开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多样化的继续教育。

  3.建立终身学习制度。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新区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要。健全弹性学习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银行,探索学分互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七)特殊教育

  1.促进特殊教育发展。把特殊教育纳入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确保与社会同步发展,与基础教育事业同步发展,保障特殊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2.构建完备的特殊教育体系。普通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参与残疾幼儿教育。社区早教中心和特殊教育中心对社区散居残疾儿童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服务。健全和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服务为补充的多种形式特殊教育体系,高质量普及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以职业教育为主普及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培养和提高残疾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3.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水平。根据《天津市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推进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达标建设,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先进的教育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提高特殊教育师资水平和学校办学水平,使残疾儿童少年和正常儿童少年一样享受到合乎需要的高水平教育。到2012年,全部达到天津市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提升工程,到2015年全面实现现代化。


  四、主要改革内容

  (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更新人才观念。树立全面发展观念、人人成才观念、多样化人才观念、终身学习观念、系统培养观念。遵循教育规律与人才成长规律,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合作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好奇心,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氛围。推进分层教学改革。加强对“学习暂困生”的指导帮助,努力不让一个学生掉队。研究超常生、绩优生、特长生发展机制,鼓励和支持其脱颖而出。支持中小学建立创新实验室。鼓励大学实验室向中小学开放。

  2.加强实践活动。以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为平台,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提高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学生社团活动的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二)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1.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积极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适应国家与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要求,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政府部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方式,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的学校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加强民主管理、健全校务公开制度。

  2.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选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校长任期目标考评。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

  (三)办学体制改革

  1.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2.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采取政策支持,资金扶植等多种方式,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一般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从实际出发,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

  3.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和管理。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制定和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

  (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1.理顺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在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的基础上,细化新区与城区、与功能区的事权划分,加强部门与管委会、功能区之间的磨合与协作,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尽最大限度发挥行政管理效能,提高管理效率效益。

  2.整合教育事业单位资源。根据新区实际,遵循政事分开、管办评分离原则,优化重组教育事业单位资源,组建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等科研机构、考试机构和评估机构。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3.推行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改革。鼓励与支持决策咨询型、认证评价型、教师培训型、教育集团型等中介机构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逐步将教育研究、决策咨询、质量监测与评估、教师培训、委托管理、教育信息数据库等项目列入政府招标购买服务的范围。

  (五)扩大教育开放

  1.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与国际著名大学及知名教育机构交流合作力度。推进中新生态城优质化、国际化教育体系建设,并将其建设成为引进境外高水平高教资源的示范区。积极引进境内外优质职业院校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来新区独立办学或合作办学。积极引进境内外职业技能认证机构独立或合作开展职业技能认证。办好国际学校。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与国外优质教育机构建立各种形式的友好合作关系。争创1-2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建立新区境外教师研修基地,支持优秀校长、教师出国学习培训。

  2.加大“引智”力度。鼓励和资助各级各类学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搭建平台,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新区开展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活动。制定更为优惠的政策,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来新区创业或服务。

  3.加强区域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浦东新区、深圳特区、重庆两江新区、山东蓝色经济区、辽宁沿海经济带等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相互交流信息、借鉴经验,促进合作共赢发展。


  五、重点教育工程

  (一)教育督导试点工程

  1.建立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及其内设机构。滨海新区作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后的首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开展“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建立的教育督导室及其内设机构直接受区政府领导,代表区政府对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负责组织开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和职业教育督导检查。

  2.创新具有新区特色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系列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构建“分类督导、双向评价”的评估模式。明确新区政府、管委会的两级“督政”和全方位“督学”职能。实行“行政检查式”督导和“申请诊断式”督导相结合的督导机制。定期进行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和问责制度。

  3.建立科学的督学聘任机制和选拔机制。构建知识、年龄、学科和专业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专业化督学队伍。建立严格的督学选聘制度,实施督学职级制。建立督学业务培训、考核、淘汰机制。

  (二)教育资源优化工程

  1.有效补充教育资源。把教育用地规划纳入新区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凡新建住宅小区需配套建设学校和幼儿园的,必须与房地产项目同时竣工验收,并将产权移交给政府。未建配套学校和幼儿园的新建住宅小区,在教育部门安排好学位后,方可发放售房许可证。

  2.优化基础教育资源。根据新区就学人口的增长情况,参照《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08~2012)》和《天津市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坚持规划标准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配置标准统一、评估标准统一,高水平、高质量、高标准地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幼儿园,超前满足学位要求。

  3.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适应新区产业发展需要和职业教育发展趋势,推进中职与高职资源整合,改善办学条件,使中职达到天津市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基本标准,高职达到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的标准。

  (三)教育名牌培育工程

  1.彰显区域教育特色。鼓励、支持各管委会培育区域教育特色,并将其做大、做精、做细、做强,使其在全市、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有一定的知名度、美誉度与影响力。让滨海教育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2.实施“三名”工程,培养新区名教师、名校长。开展“滨海新区教坛名家培训项目”,与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加大对新区专家型校长、教师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型校长和教师,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滨海新区教坛新秀培训项目”,造就一批在全区乃至全市有一定影响、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研究型、学术型优秀青年教师。开展“滨海新区教坛能手培训项目”,造就一批在全区乃至全市有一定影响的、知名的教育教学行家里手。开展“滨海教育后备干部培训项目”,培养一批在全区教学业绩突出,有学校教育管理专长的后备校长队伍。

  打造一批名校。实施“境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工程”,积极吸引国外知名学校入驻新区办学。积极引进国内包括港澳台的著名学校入驻新区独立办学或合作办学。进一步推进市内优质学校与新区学校“共同发展协作校”建设。按照国际一流标准,创建滨海一中、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等国内一流中学。

  3.加强师资储备工作。实施“名校孵化”工程。在新区内确定若干所学校(幼儿园)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孵化学校),在干部配备、教师编制上给予政策支持,每所学校可增加一名校级领导、两名中层干部职数,作为新建学校领导后备人选,可增加5%-10%教师编制数,作为新建学校和一般学校的未来教师。面向全国招聘相关学科教师,通过委托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专业院校培训,用2-3年时间对他们进行顶岗实习、专业指导,为新建校储备师资。

  4.培育一批名学科、名专业。在中小学选择3~4门滨海长项学科,组建教学创新团队。在职业院校选择10个特色专业,组建职教创新团队。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择10个左右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组建高教创新团队。通过资金支持、人才引进、平台搭建等,给予大力扶植,力求形成滨海教育名牌。

  (四)校企合作示范工程

  1.创建校企合作示范区。以服务滨海新区八大支柱产业、辐射各功能区经济发展为目的,大力发展为新区支柱产业配套的综合性大型职业教育。努力使滨海新区职业教育成为以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等为主体专业,集职业教育、技术培训、技能鉴定、职业指导、技能竞赛等“产学研”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区。引进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认证机构,拓展与国内外知名大学、职业院校合作途径。

  2.加强职业教育联盟建设。加强与大型企业合作,完善汽车、电子、机电、物流等行业职业教育联盟,创建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云计算等行业职业教育联盟,形成集生产、教学、培训、科研为一体的教企合作示范基地。

  3.加强生产型实训基地建设。引导与鼓励创新实训基地建设模式,达成由消耗型实训基地向生产型实训基地的转变。到2015年,创建10个示范性“校中厂”实训基地,创建20个示范性“厂中校”实训基地。

  (五)素质教育深化工程

  1.构建大中小幼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家庭、社会的方方面面。创新德育形式和内容,努力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与感染性。加强德育研究,鼓励各学校创建德育新模式,开发区本教材。加强班主任队伍、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批具有新区特点、生动活泼的集劳动实践、拓展训练、军事训练、法制及校园安全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素质教育基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成立新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2.加强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大力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的教学质量。培育社会质量监督机构,建立健全新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推行教学工作视导。建立教学质量优秀成果表彰奖励机制。

  3.加强体育教育。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不断提高学校体育教学水平和体育课教学质量,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抓好课余体育训练及体育竞赛活动。建设青少年体育训练指导中心。严格落实学校卫生工作要求,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4.加强美育教育。以审美教育为突破口,以培养学生艺术素养为主线,形成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课程。加强艺术教育师资建设,学校配足配齐音美等专业教师。开发校本课程,传承地域特色文化。建设新区国际艺术交流中心。

  (六)外来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1.重视外来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外来从业人员素质攸关新区的开发开放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据政府主导,务实高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创新发展;协同合作,共同推进的原则,制定与落实《滨海新区外来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实施意见》,构建外来务工人员素质提升运行机制。切实保障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十二五”期间外来从业人员培训量合计达到100万人次。

  2.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开放职业院校、开放大学、社区学院、成人学校等教育资源,与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合作,创建滨海外来务工人员网校、蓝领公寓数字化学习中心和面授教室建设,到2013年实现蓝领公寓数字化学习中心全覆盖。

  3.创立滨海教育模式。创立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全面系统培训与专项订单培训相结合,职业道德教育与技术技能培训相结合,理论技术学习与实际用工操作相结合,综合素质提升与生产生活实践相结合,学分积累与学分互换相结合的滨海教育模式,不断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的综合素质。

  (七)大学及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工程

  1.新建一批高等院校。按照中新两国签订《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在中新天津生态城设立海外学院谅解备忘录》的要求,在中新天津生态城高标准建设好南洋理工大学海外学院。根据新区发展需要,在空港经济区建设天津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暂命名)。

  2.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充分利用环渤海地区大学众多、人才济济的区域优势,依据“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的指导思想,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的规划建设。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研究“政产学研金”一体化管理办法,探索政府牵头,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产学研一体化滨海模式,做好延揽海内外科技团队与英才入驻滨海,开展高精尖科技项目研究等工作,为实现滨海优势产业跨越发展建功立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建设。提升教师的职业理想、职业信仰。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与荣誉感。引导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建立师德档案,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评价、聘任和职称评定的首要内容。

  2.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实施教师学历提升工程,鼓励教师在职进修,不断提高各级各类教育师资学历水平。实施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将师资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完善师资培训制度,采取集体培训、分层培训、菜单培训、补缺培训、研讨培训、专题培训、订单培训等,努力提高教师培训实效。实施“双师型”教师比例提升工程,重视选送“双师型”教师到境内外著名职业教育机构、企业进行学习和培训。到2015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80%以上。

  3.提高教师待遇。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新区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切实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按新区人事改革政策,同步逐步缩小和消除区内教师之间待遇差距。完善教职工年度体检制度,建立教职工健康档案。

  4.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切实落实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依法履行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流动调配等职能。落实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评定工作。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规范教职工聘任工作。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制定和完善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推行校长职级制。

  (二)保障经费投入

  1.加大教育投入。落实政府职责,优先保证教育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超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自2011年起,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专项用于教育事业。

  鼓励社会投入。完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企业、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政策。

  2.完善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统一并逐步提高新区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义务教育由财政全额负责,实行以在校学生数为基础的公用经费定额动态调整的均等化拨款制度。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它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各方筹集资金设立滨海学生奖励基金。

  3.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建立学校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制度和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健全完善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收费资金使用管理,杜绝乱收费。坚持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学校。

  (三)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1.提高教育信息化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到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建成“三网融合”的数字网络,加快终端设施普及力度,实现100%校园数字化,100%教室数字化。落实“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教育资源服务体系建设计划”、“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计划”等项目。

  2.提高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水平。加强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引进国际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制定适用于教育管理人员、教育信息技术人员、教师、学生的不同的教育信息技术标准,提高信息技术运用水平。强化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为促进教育教学现代化服务。加快居民信息技术普及与应用。

  3.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资源,搭建新区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教育信息,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制定“学校基础信息管理要求”,提高学校信息化工作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学校信息化专业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平。

  (四)推进依法治教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府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率先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法、侵害教师与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生、教师、校长、学校及其举办者的权益。

  2.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健全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依法保障师生权益。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意识,自觉知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3.强化社会监督。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对教育部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建立监督问责机制。

  (五)加强教育科研

  1.构建教育科研网络体系。教育是科学,科学办教育。充分认识到教育科研在教育内涵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构建新区、管委会、学校三级教育科研网络体系,努力提高教育科研含量。

  2.建设高素质科研队伍。率先落实教育科研人员编制。设立教育科研专项资金,实施重大课题公开招标、一般课题申报审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新区教育决策、教育行政、教育管理、课程管理和教育教学的科学化水平,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的科研支持。

  3.建立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建立每两年一次的优秀科研成果和科研先进评选奖励制度,鼓励广大教师增强教科研意识,不断提高教科研能力和水平,在教育教学中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服务。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事业的领导

  明确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教育职责。要把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为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建立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把教育系统的党组织建成学习型党组织。进一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办学治校能力。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工会组织的作用。

  (三)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预防和惩治腐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四)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校园人防、物防与技防水平。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完善的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科学处理各种学校矛盾和校园安全事故。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与生活环境。

  天津市滨海新区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加快滨海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开发开放的重要时期。体育是社会民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增强人民体质,改善和丰富新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职能,也是创建和谐社会首善区的主要内容之一。体育事业是新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持和重要保障,结合《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新区体育事业发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滨海新区现有塘沽、汉沽、大港、开发区、保税区五个管委会具有体育管理职能,合计拥有群众体育组织42个;体育俱乐部15个;各级各类体育学校4个,在校学生627人;行业及企事业单位体协30个;注册运动员516人。在体育设施方面,现有万人规模运动场馆1座; 群众健身场馆103座;健身路径491个。

  (二)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新区体育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取得瞩目成就。滨海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2008年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和国务院正式颁布《全民健身条例》为契机,把握体育工作方向,围绕大局,积极做好体育事业各项具体工作,群众体育蓬勃开展,青少年体育与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体育产业化意识不断增强,体育事业其他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一定成果。在“十一五”期间共培养和向国家各级各类竞技运动项目输送运动员405人;在全国比赛中共获得金牌54枚,银牌34枚,铜牌64枚。 群众体育运动方面,全面落实“学校阳光体育运动”,中小学生身体素质得到增强,近年来全民素质检测水平逐年提升;共计开展各类群体活动600项,形成太极拳、健身操舞、健身气功等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群体运动项目。体育事业为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也为“十二五”时期体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存在问题

  在充分看到发展成就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新区体育还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问题。一是体育设施落后,不能满足高水平体育竞赛和群众的健身需求,有待进一步改善。二是群众体育健身意识不强,体育人口构成比例不尽合理,存在着青少年和老年人多,成年人少,健身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体育教练员队伍整体水平不高,不能满足竞技体育发展的需要,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体育产业在经济发展中所占的比例还不够大,需要进一步整合提升。这些问题的解决已成为新区开发开放的迫切要求和新区人民的强烈期盼。


  二、“十二五”时期新区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市民素质为根本,主动适应新区开发开放,主动满足新区人对体育的需要,坚持体育为群众服务,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服务,坚持体育为社会发展服务,在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上争当排头兵,为不断提升滨海新区的城市文化品位与国际影响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及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内涵发展”的原则,主要是:

  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体育的普及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新区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大力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做到体育发展为了人民,体育发展依靠人民,体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2.坚持科教兴体,推进体育的特色发展。以体育科研为先导,注重体育科研与体育实践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科技、教育、人才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一般竞技项目与优势拳头项目的协调发展,形成新区体育特色。

  3.坚持解放思想,推进体育的创新发展。在巩固已有特色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体育工作与社会各项事业相适应的发展规律,在理论与实践、制度与管理等方面努力创新,使体育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体育管理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

  4.坚持文化建设,推进体育的内涵发展。挖掘体育的文化内涵,通过深化体教结合,鼓励全民参与,引进各级各类竞赛等夯实体育发展的社会基础和文化根基,提升新区体育的软实力。促进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的形成,充分发挥体育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作用和功能,让体育成为提升社会精神文明、展现新区时代精神的有效载体。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新区体育整体均衡发展,区域特色发展,理念超前发展,全民健身组织和网络健全,居民身体素质全面提升,体育事业与产业协调发展,形成优势竞技项目,使体育服务社会水平显著提升,迈入体育强区行列。

  2.具体目标

  到2015年,建立起适应滨海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体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体育健身成为广大市民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达到45%以上,体育人口和市民健康水平有明显的提高。体育场地整体布局科学、规范、合理,人均体育活动占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位于全国领先行列。加强体教结合、建成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青少年体育。在保持现有田径、排球等传统优势项目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水上项目,培养高水平运动员。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引进、培育一批有实力、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国际知名体育品牌。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体育产业,积极扶持中小体育企业发展,打造现代体育产业园区。积极引进国际知名的体育赛事,努力打造有影响、有特色的品牌赛事,充分发挥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体活动在提升城市形象、营销城市品牌、提高生活品质、提升市民凝聚力和自豪感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推进新区体育向更高层次迈进。


  三、主要发展任务

  (一)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市民素质作为新区体育的根本任务,着眼于群众多层次不同人群的健身服务需求,努力建立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引导和发展各类人群的体育协会,使得新区每一个街道、乡镇都有体育组织,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加强市民体质监测工作,建立面向大众的体质健康管理体系,完善区、街(镇)两级体质监测网络,不断提高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2.落实社区体育场地配套建设制度。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区要按照国家颁布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标准》和《天津市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标准执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规划建设体育健身设施。新建居民住宅区由开发建设单位配建居民健身活动场地设施,做到健身设施与居民住宅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改革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模式,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体教结合力度,不断提高竞技体育人才的文化水平;另一方面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形成企业、学校、政府三方共同培养竞技体育高水平人才的新局面。

  4.完善体育产业政策。进一步深化公共体育场馆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行经营性管理,对新建场馆尝试委托经营的管理模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证场馆使用的公益性。通过政策导向,鼓励和引导有志于体育事业的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体育产业的开发和依法经营。

  (二)加快体育设施建设

  1.加强公共场馆的规划和建设。公共体育场馆要本着科学实用、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规划与设计。根据滨海新区的城市功能定位,结合滨海新区今后承担综合性体育赛事的具体要求,“十二五”期间,启动滨海体育中心的规划与建设并达到全国领先地位;着力加强水上运动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建成在我国北方地区有着重要影响的水上运动中心。

  2.建设与宜居生态城市相适应的高品位社区体育场地。规划和建设3-5个体育主题公园,融入人文、文化、娱乐、休闲及体育竞技等不同元素,满足市民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的多样化需求,倡导“运动就在家门口”的生活理念,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利用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新型的适应青少年、老年人、幼儿等不同人群的社区公共健身路径等场地设施。

  3.加大现有场馆对外开放的力度,提高场馆使用效率。加强学校标准化体育场地建设,保障每名学生的体育锻炼空间。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学校体育设施;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公办学校体育设施,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企事业单位要通过修建满足职工基本健身需求的体育锻炼场地或与健身俱乐部合作等多种方式,为员工提供体育活动条件。鼓励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按照相关规定有偿对外开放,实现社会资源共享。

  (三)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1.开展全民健身和竞赛活动。组织好假日体育、休闲体育等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满足居民体育需求。政府职能部门、各类群众体育组织开展社区全民健身展示大会、健身表演等健身活动。每年向社会推荐3至5项新的健身项目或方法,引导、动员市民经常参加1至2项适合自身特点的体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坚持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大力推广水上运动、体育舞蹈、电子竞技、户外运动等新兴体育运动项目。努力发展国际龙舟节、万人长跑等标志性群众体育竞赛活动,打造特色竞赛品牌。

  2.加强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通过严格培训、严格审批、严格管理,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良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提高滨海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专业素养,指导全民健身活动的高水平开展。成立滨海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大力开展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培训工作。统筹两类指导员的管理与使用,在非营利性社会体育指导活动中配备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在营利性体育场所的劳动岗位配备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通过完善激励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率。

  3.发展好学校体育和职工体育。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每个街镇(学区)至少建有1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努力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网络。成立滨海新区职工体育协会,从企业文化建设、人力资本投资的角度推进职工体育的开展。重点加强职工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骨干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体育运动会、趣味运动会、健身展示赛。

  4.发展好老年人体育和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实施“助残健身工程”,建设残疾人专用的体育健身设施,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手段。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机构和体育设施。创新适合老年人身体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

  (四)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建成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搞好项目布局,抓好青少年业余训练,提高训练水平,巩固击剑、排球、田径等传统优势项目,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积极探索组建适合新区实际的专业俱乐部,提升新区训练水平,成为天津市金牌战略新的增长点。

  (五)大力发展体育产业

  1.多渠道举办体育产业。切实抓好体育产业发展工作,使体育产业收入成为支持滨海新区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渠道。广泛吸引社会投资,加强与国际著名体育企业的合作。积极引进体育企业(集团)、跨国体育用品公司、国际体育经纪公司和借助多种渠道吸引世界著名体育品牌、体育中介组织以及国内外体育名人等到新区发展,举办影响较大的体育博览会、交易会、洽谈会和国际体育论坛,逐步把滨海新区体育中心建设成为全国乃至世界体育经济、体育商务活动的集聚地。

  2.以体育中心为依托建设体育产业园区。对滨海新区体育中心合理规划布局,利用区位优势,加大项目招商力度,整合滨海新区体育产业资源,建成集体育训练、竞赛、教学、科研、产业“五位一体”的生态化、集约化、现代化体育产业园区。借助新区产业结构调整契机,培育和扶持具备一定规模和资本的企业,利用其资金和营销人才优势,做大做强体育产业,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拉动体育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的作用,以满足社会对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等服务业的需求。

  3.积极引进国际知名的体育赛事,努力打造有影响、有特色的品牌赛事。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发展的定位,积极引进高尔夫、网球、体育舞蹈、电子竞技、水上运动等大型体育赛事,逐步形成运动品牌,提升城市品位。充分发挥大型体育赛事在提升城市形象、营销城市品牌、活化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生活品质方面的积极作用。

  4.大力发展休闲健身旅游产业。重点建设滨海时尚运动中心、东疆港景区和滨海水上运动中心,大力发展海洋体育旅游资源,发挥辐射三北的地缘优势,打造滨海新区的体育品牌,形成以体育旅游为核心,集酒店、购物、观光、娱乐、餐饮为一体的体育旅游产业链。

  5.培育体育市场引导群众体育消费。积极引进国际连锁体育健身品牌,制定鼓励政策和体育经营从业条件、行业标准,发展体育竞赛表演、健身娱乐、体育技术培训、体育用品等体育市场。倡导现代运动理念,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健身需求。大力发展休闲运动、户外运动、时尚运动,促进滨海新区体育消费,发展现代服务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各部门要把体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继续加大体育事业投入,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进一步完善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土地、能源等方面政策。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充分发挥学校、企业、个人办体育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体育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滨海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

  (二)加快人才培养,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滨海新区各级各类体育人才的培养,保证滨海新区体育事业发展具有后劲。以高层次体育行政管理人才和体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加强体育复合型人才、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提供机会和条件,努力提高体育部门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

  (三)加强科学研究,实施“科技兴体”

  建立训练、科研、医务监督三位一体的训练体制,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在体育运动实践中的应用,加快提升滨海新区竞技体育科学训练水平。定期举办论坛、报告会,推广研究成果,加强全民健身的科学研究,出版《滨海新区居民科学健身指导手册》。进行滨海新区体育产业调查,调整产业政策,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实行市民体质监控和追踪研究,定期向社会公布居民体质监测报告,面向社区居民建立体质测定数据库,并提供体质健康状况评价报告、运动处方、体质干预与健康教育等服务。

  (四)加强体育宣传,弘扬体育文化

  进一步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引领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积极倡导以公平竞争为核心的奥林匹克精神。形成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合力,宣传体育方针、政策,传播健康休闲的理念,传授体育健身知识和方法,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滨海新区居民的体育意识,增强居民的消费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