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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滨海新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构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争当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排头兵,根据《天津市“十二五”卫生资源调整规划意见》、《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津滨政发〔2011〕22号)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津滨党发〔2010〕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新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697所,其中:各级各类医院55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5所,农村卫生院1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10所,门诊部57 所,诊所194所,村卫生室(所)173所,医务室61所,中小学保健所2所。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总数为6569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为5.48张[1],其中: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为490张,占新区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总数的7.46%。

  (一)基本现状

  1.二级及以上医院现状

  新区共有二级及以上医院19所。三级医院2所,其中:三级乙等综合医院1所,位于塘沽;三级甲等专科医院1所,位于开发区。二级医院17所,其中:二级综合医院10所,塘沽4所,汉沽1所,大港4所,开发区1所;二级中医医院3所,塘沽、汉沽、大港各1所;二级专科医院4所,位于塘沽。

  2.一级医院现状

  新区共有一级医院36所。国有一级医院2所,其中:汉沽、大港各1所;企事业一级医院11所,其中:塘沽2所,汉沽2所,大港7所;民营一级医院23所,其中:塘沽7所,汉沽1所,大港6所,开发区9所。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现状

  新区共有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5所,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7所,塘沽、汉沽、大港、开发区、保税区、天津港务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渤海石油公司各1所;卫生监督机构4所,塘沽、汉沽、大港、开发区各1所;妇幼保健机构3所,塘沽、汉沽、大港各1所;塘沽有中心血站1所。

  4.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现状

  新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所,其中:塘沽10所、占58.82%,汉沽2所、占11.77%,大港5所、占29.41%。新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站110个,其中:塘沽44个、占40.00%,汉沽10个、占9.09%,大港48个、占43.64%,开发区6个、占5.45%,保税区2个、占1.82%。

  5.农村卫生机构现状

  新区共有农村卫生院13所,其中:塘沽4所,汉沽4所,大港5所;村卫生室(所)173所,其中:塘沽68所、占39.30%,汉沽32所、占18.50%,大港73所、占42.20%。新区共有乡村医生530名,其中:塘沽130名,汉沽93名,大港307名。

  6.专业技术人员现状

  新区共有卫生人员11202人,其中:塘沽4846人、占43.26%,汉沽1509人、占13.47%,大港3612人、占32.24%,开发区1235人、占11.02%;博士9人、占0.08%,硕士402人、占3.59%,本科3712人、占33.14%,专科3783人、占33.77%,中专及以下3296人、占29.42%。共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068人,高级职称902人、占9.95%,中级职称3101人、占34.20%,初级职称4293人、占47.34%,未聘任772人、占8.51%。共有医生3764人,护士3950人,医护比为1︰1.05,每千人口拥有医生数为3.14人[2],每千人口拥有护士(师)数为3.30人2。

  7.主要设备现状

  新区百万元以上医用设备共计108台(套),其中五百万元以上医用设备24台(套)。在百万元以上医用设备中,甲类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32台(套),其中包括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1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1台,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6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5台,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19台。

  8.主要健康指标现状

  2010年,人均期望寿命达79.20岁;孕产妇死亡率为9.88/10万,婴儿死亡率为4.4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57‰;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24.40/10万,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达95%以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卫生资源总量不足

  新区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5.48张,高于全市4.96张平均水平,低于市内六区7.68张平均水平;新区每千人口医生数3.14人,高于全市2.89人平均水平,低于市内六区4.29人平均水平;新区每千人口护士数3.30人,高于全市2.46人的平均水平,低于市内六区4.04人平均水平。新区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医生数、护士数,均低于北京每千人口床位数7.22张、医生数5.04人、护士数4.94人水平,均低于上海每千人口床位数7.11张、医生数3.78人、护士数3.73人的水平。随着新区人口特别是流动人口的迅速增加,难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卫生资源总体质量不高

  新区无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除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的心脏大血管外科、护理专业为国家级重点专科外,无市级重点学科,缺乏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医疗技术水平与市内六区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有较大差距,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

  3.卫生资源分布不平衡

  新区卫生资源向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集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和农村卫生资源薄弱、服务能力不强。大多数新建功能区内无医疗卫生机构,亟待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4.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施及设备较为陈旧,卫生信息化水平不高,资源统筹和共享能力不够,应急机制不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有待加强,难以适应人口老龄化和流动人口的增加以及疾病谱的快速变化,慢性非传染病和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双城双港”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强化责任、机构优化服务、百姓得到实惠”的工作思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增强卫生事业发展活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大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争当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卫生改革与发展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根本宗旨,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2.统筹协调,优化结构

  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人群之间的协调发展,既着眼长远,又立足当前;既注意整体规划,又着重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充分利用、整合优化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卫生资源在城乡、区域和系统内各领域之间的科学配置,增强卫生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

  3.改革发展,创新驱动

  进一步深化社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创新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改革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并为长期发展创造条件。以人才、科技、信息驱动为主导,强化要素支撑,提高卫生效能,增强卫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政府主导,多元发展

  强化政府责任,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增强卫生发展活力。逐步形成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的医疗卫生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需求。

  (三)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根据滨海新区“一城两港三片区”[3]的国民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卫生事业在巩固现有改革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差异缩小,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建设惠及全体居民、辐射环渤海地区的区域性医疗卫生副中心。

  (四)主要指标

  1.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0岁;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

  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

  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5.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220/10万以下;

  6.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

  7.千人口病床数达到7.66张[4];

  8.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70人4;

  9.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04人4。


  三、发展任务

  (一)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

  1.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的投入政策。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规模适度原则,优化配置公立医院资源,构建完善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和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优质护理服务、无假日门诊、便民门诊和临床路径管理。积极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

  2.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根据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布局,不断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形成“一核两轴三星、T式分布”的医疗卫生布局。“一核”是核心区,“两轴”是沿海岸线的南北轴和沿京津高速、京津塘高速、津滨高速的东西轴,“三星”是北部片区、南部片区和西部片区。以核心区为中心,南部、北部和西部三个区域医疗卫生协调发展,合理配置医疗卫生机构等各类医疗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3.不断扩大医疗资源总量

  高标准新建一批现代化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如滨海新区人民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空港国际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生态城代谢病医院等;高水平改造一批医疗机构,如第五中心医院、汉沽医院、大港医院、港口医院、塘沽安定医院、塘沽传染病院等。扶持海洋石油总医院、大港油田总医院、永久医院等企业医院发展,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通过新建、扩建一批医疗机构,努力增加床位数约3000张,床位总数达到9500张,新增卫生技术人员约2000人,在相对数量上基本达到目前天津市核心城区的水平。

  4.深化医院内涵建设

  加快第五中心医院、泰达医院、港口医院、汉沽医院、大港医院和海洋石油总医院建设步伐,按照管理、技术、人才规范化标准要求,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服务、管理水平,力争“十二五”时期建成一批三级医院,创建3-5所三级甲等医院。其他医疗机构要努力开展创建等级医院工作。

  5.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突出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加强塘沽、汉沽、大港中医医院建设和管理,“十二五”期间,努力建成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区域性中医医院。二、三级综合医院要积极建设中医(中西医结合)科,加强中药房标准化建设,强化中医药服务。按照“天津市中医药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全面建设“国医堂”,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6.大力扶持专科医院发展

  进一步发展专科医院,突出专科特色,盘活现有专科医疗资源,强化质量管理。借鉴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的经验,提升塘沽传染病医院、塘沽口腔医院、塘沽安定医院等专科医院医疗技术服务水平。按照医疗服务需求、疾病谱变化趋势,建设妇产医院、儿童医院、眼科医院、口腔医院等专科医院。

  7.建立统一高效的院前急救体系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管理,提升院前急救水平,按照天津市急救中心三级网络组织模式,整合塘沽、汉沽、大港、开发区等辖区120指挥调度体系,新建天津市滨海新区急救中心,下设急救点,建成新区统一的急救通讯指挥系统,完成滨海新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同时,构建快速高效的院前急救体系。

  8.不断提升卫生科技水平

  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开展临床医学的实用性研究,提升滨海新区医疗、教学、科研综合能力。大力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全面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培育滨海新区的重点学科,优先选择几个有发展潜力的学科,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到“十二五”末,努力建成2-3个市重点学科、1-2个全国重点学科。

  (二)建立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新建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顺其与塘沽、汉沽、大港等功能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关系。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的有关要求,完成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任务。塘沽、汉沽、大港管委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其他各功能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建设。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基础设施、设备配备等达到规定标准。落实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的任务目标。

  2.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

  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76号)要求,整合新区现有卫生监督资源,建成滨海新区卫生监督所,改造提升塘沽、汉沽、大港等功能区卫生监督机构,理顺新区与塘沽、汉沽、大港等功能区卫生监督机构关系。根据《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卫监督发〔2010〕103号)要求,标准化配备卫生监督人员。按照《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专业技术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合理配备检验检测设备、执法车辆和取证设备,改善卫生监督执法条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加快妇女儿童保健体系建设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建设的意见》(津政发〔2010〕47号)要求,大力推进区妇幼保健中心及有关功能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完成滨海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建设任务,做好塘沽、汉沽、大港妇女儿童保健机构改造提升工作,使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在业务用房、设备配备、人员配置、科室设置等方面达到标准化要求。按照《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08-2012)》的要求,着力做好12项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指标管理与评价,强化过程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

  4.进一步加强采供血管理

  理顺采供血管理体制,加大投入力度,建设区域性中心血站。加快血站实验室和医疗单位血库建设,加强血液质量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继续抓好无偿献血工作,在新区范围内推广建设献血屋,建立应急流动血库队伍。落实和保障无偿献血者权益。

  5.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全面抓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域性应急联动机制。加大卫生应急硬件设施投入,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必要的卫生应急处置车辆,提高卫生应急装备水平。加强培训、演练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强信息报告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的危害。

  (三)构建新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1.深化社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津滨党发〔2010〕27号)和《关于转发<滨海新区社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滨党办发〔2011〕44号)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分置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做到一个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一个专科特色、一个服务品牌,大医院在业务技术上对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着力提高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方案,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步伐,原则上每个街道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3-4个居委会或1万左右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使居民步行不超过15分钟可到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大医院要在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1000平方米的门诊部,引导患者向社区流动。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服务格局。

  3.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

  按照《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6〕96号)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要求,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充实社区卫生服务队伍,适应新区社区卫生要求。加强全科医师管理,落实任职资格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认真抓好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4.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加大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拓展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统一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加强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改善疾病控制、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条件。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管理优势,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慢性病管理工作,争创“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大力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提高全民健康意识。

  5.建立社区家庭签约责任医生制度

  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组建家庭责任医生团队,合理构建家庭责任医生服务网络。以社区常住居民、重点慢性病病人和高危人群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签订家庭健康服务协议,开展居民家庭健康管理、卫生咨询等服务,推行预约就诊,实施双向转诊。通过建立家庭责任医生信息公示制度,发放家庭责任医生联系卡,落实医疗技术支持、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培养等相关政策保障,使家庭责任医生逐步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四)强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提高农村卫生院服务能力

  按照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疗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卫生院服务能力,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卫生院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的基础作用,加大政府投入,按照上级要求配备基本药物、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适宜设备,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2.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根据《天津市涉农区县村卫生室房屋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津发改社会〔2011〕1032号)和《天津市实施乡镇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村级卫生服务机构考核标准》的精神,对于五年内不拆迁的村,通过新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原则上在每个行政村建设一所村卫生室,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功能布局满足有关医疗卫生要求。

  3.提升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

  根据天津市《关于贯彻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整合乡村医生队伍,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创新乡村医生管理方式。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工作,鼓励乡村医生参加高等学历教育,通过集中学习、远程教育等培训方式,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技能。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助理执业医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4.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0〕48号)要求,农村卫生院在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承担好对村卫生室的管理职能,对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逐步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在村卫生室稳步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医保联网结算。

  5.建立城区医院支援农村卫生长效机制

  城市二级以上医院要与农村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支援关系,采取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接受进修和设备援助等方式帮助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落实城市二级以上医院中高级职称人员晋升前到基层卫生机构服务的规定,把支援帮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建立考核制度,定期检查,按期评估。

  (五)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

  1.大力发展高端特色民营医疗机构

  制定和完善社会资本办医的扶持政策,使其在规划设置、技术准入、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鼓励提供特色服务、高端服务,为民营医疗机构的建设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引导民营医疗机构依法经营。鼓励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建立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自我约束。

  2.积极开发医疗卫生健康产业

  规划建设滨海新区国际医疗城,集医疗服务、康复疗养、老年护理和商务配套于一体的现代医疗产业集群,开发医疗保健服务和养老服务,开拓健康消费市场,培育面向环渤海地区的高端医疗服务市场。有序组织健康管理、心理咨询、疾病照顾、健康咨询、家庭医生和健康因素研究等项目的准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卫生规划的组织领导

  强化政府宏观调控,将卫生发展规划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区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规划国土、卫生等部门的协调机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部门职责,促进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各功能区管委会编制辖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各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单位发展规划,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将卫生规划任务目标纳入各功能区卫生管理部门及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确保新区卫生“十二五”规划目标圆满完成。

  (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

  逐步建立绩效补助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对医疗卫生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每年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卫生投入占经常性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力度,对于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儿童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拟定的天津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62号)等文件精神,完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政策。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合理安排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所需支出纳入政府预算安排。

  (三)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探索多种形式的用人管理机制,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各类人员的用工管理办法,将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推行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将分配制度改革与人事制度改革、绩效考核相衔接,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将绩效考核的结果与工作人员的收入挂钩,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医疗卫生的内在活力。

  (四)加强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建立卫生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等多元卫生人才投入渠道,形成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激励保障机制,营造良好卫生人才制度环境。加大招聘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力度,建立以智力、技术为核心的卫生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吸引国内外优秀卫生人才向滨海新区流动。“十二五”末,力争实现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比例不低于6%,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量比例不低于10%。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力度,选送骨干人才到国内外大型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构筑滨海新区卫生人才聚集高地。

  (五)强化卫生管理队伍建设

  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差额选拔、民主推荐等多种形式,面向国内外选拔德才兼备的卫生管理人才;积极探索卫生管理人才职业化道路,按照卫生管理人才“四化”目标要求,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推行干部任期制、轮岗制,强化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监督评价,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

  (六)加大对外合作交流力度

  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医学院校和大型医疗卫生机构交流,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等领域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各大医院努力成为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采取合作共建、委托管理、“筑巢引凤”等多种措施,大力引进先进管理方法、医疗技术和卫生人才,吸引国内外优势卫生资源向滨海新区流动,快速提升我区医疗服务水平。

  (七)建立统一高效的卫生信息系统

  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和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更新和配备数字化医疗设备,在医疗物流和远程医疗等方面开展物联网应用。成立新区卫生信息中心,建立区域卫生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力争到2013年前,初步完成滨海新区卫生信息化框架体系建设,应用功能初步显现;到201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覆盖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信息系统。

  (八)加大卫生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卫生规划内容,明确各功能区及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任务,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执行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卫生规划的任务目标和方法举措,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发动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为卫生事业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五、规划实施、监测与评价

  (一)规划实施

  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通过行政、法律等手段保障规划的执行和实施,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实施的约束力。规划执行过程中确因重要因素需要调整的,必须通过科学的论证,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各管委会卫生管理部门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本规划的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单位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本规划任务指标的落实。

  (二)规划监测

  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体系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制定监督检查方案,通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自查、抽查,对辖区医疗卫生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同时,不定期组织检查本规划执行情况。

  (三)规划评价与调整

  根据卫生工作不同领域的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各个领域和各级执行进度的评价。2013年,组织开展本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研究解决规划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进度,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完善。2015年,组织开展终期评估,总结本规划实施情况,为制定“十三五”规划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