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转第
下载 打印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特种设备行政审批权限的通告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特种设备行政审批权限的通告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告[2012]第1号)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二批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事项和职能事权事项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3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12年3月1日起,在滨海新区内,依法申请压力容器(气瓶、罐车)充装单位资格审批和特种设备维修单位资格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由滨海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办理。

  特此通告。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