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区人力社保局拟定的滨海新区2012年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区人力社保局拟定的滨海新区2012年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拟定的《滨海新区2012年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滨海新区2012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社会保险法》,深化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滨海新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部署,结合新区具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让劳动者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实现应保尽保,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在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中,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为统领,紧紧围绕城乡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按照“稳定存量、扩大增量、提高质量”的总体思路,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采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方式,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等综合手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扩大覆盖范围,增强基金实力,规范制度运行,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扩面征缴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社、地税、工商、建交、教育、民政、残联、老干部、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联、街道等部门职能作用,集中时间,整体联动,在全区范围内打一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攻坚战,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实现人员进一步扩大,年龄结构进一步改善,收入结构更加合理,真正进入扩面征缴良性发展轨道。新区201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要达到104.5万人(在职83.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00.5万人(在职81.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75.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82.3万人(其中,建筑工地农民工9.9万人,餐饮服务业参加工伤保险0.5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70.6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9.8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43.5万人(各区域具体指标分解另行公布)。
三、扩面重点
统筹考虑全市扩面工作重点和新区社会保险参保实际两个层面,确定2012年新区扩面工作重点: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二是餐饮服务商贸型企业(工伤定额保险);三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四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人员;五是第三产业、私营企业、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新建项目等从业人员。
四、方法步骤
全区2012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6日-6月30日)
专题组织召开社会保险集中扩面工作会议,采取以会议代培训方式,分析我区社会保险参保工作现状,把握社保有关政策,统一扩面宣传工作口径,安排部署社会保险集中扩面活动。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大力进行宣传;深入各企事业单位、社区进行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活动,利用设立咨询电话、印发社会保险宣传资料、开展讲座等形式,搞好宣传,使广大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充分了解《社会保险法》和有关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充分认识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意义,增强用人单位参保意识和从业人员维权意识。充分发挥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职能,利用典型事例,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扩面工作。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上街宣传、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参保政策知晓率、参保入户宣传率“两个100%”,切实提高我区的社会保险参保率。
(二)排查摸底阶段(7月1日-8月31日)
摸底排查的重点:一方面,各区域全面掌握本区域内各类人群参保资源情况(包括本区域内注册企业户数及从业人员人数、不同年龄段内的城乡居民人数、建筑行业农民工人数等);另一方面,各区域准确掌握各类人群参保情况(包括单位从业人数及参保人数、不同年龄段内的城乡居民参保人数、本地、外地农民工参保人数等)。通过排查,对比分析未参保单位及人群情况。
各区域人力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与社保中心、工商、税务、建交、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联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建立信息交流机制。社保经办部门提供本区域参保数据,各相关部门分别提供各系统掌握的参保资源情况,由本区域人力社保部门统一汇总分析,掌握参保资源和实际参保情况。
建立网格化管理,开展“拉网式”排查。充分利用街道、社区(村)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对本片区内单位及人群进行逐户核实、登记,摸清本片区内参保资源和参保情况底数。充分发挥项目对接服务机制作用,各功能区人力社保部门要围绕“大项目、好项目”建设,积极对接,实现项目建设与保险扩面同步。
(三)整体推进阶段(9月1日-11月30日)
根据排查情况,结合扩面工作重点,制定参保推动计划,集中利用3个月时间,从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用工数量较多的单位、从经济基础较好的城乡居民入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坚持强制性参保不动摇。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加强执法监察。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对应参保而不按规定参保的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责令其限期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通过扩面能够及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开设和完善参保登记的绿色通道,为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参保登记服务。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由区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结合全市下达各险种扩面任务,深入各区域对参保扩面征缴工作进行情况汇总、检查验收、总结评比。适时召开扩面工作总结会议,交流推广各区域好的经验和做法,通报扩面工作情况。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细化责任。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成立新区统一的扩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人力社保局局长孟繁萍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区人力社保部门及扩面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障处,负责扩面征收日常工作。新区各区域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细化责任,分解指标,落实到人。深入研究适合本区域的、切实可行的扩面机制。
(二)依法登记,强制征缴。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对规定时间内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经办机构要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强制征缴。经办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三)定期通报,加强督办。各区域人力社保部门要结合实际,继续分解任务指标。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收数据月报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扩面征收进展情况,对社会保险扩面征收工作进行随时跟踪。新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至少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定期通报扩面征收进度和相关情况,解决扩面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根据各区域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确定督办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快推进步伐。
(四)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新区及各区域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支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同督促用人单位参保缴费。
各人力社保部门对外要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扩面征收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促进扩面工作的有效进行。
区人力社保部门统筹协调扩面工作,制定新区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实施、督办、检查。各区域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定期研究扩面工作情况,汇总统计参保资源和参保情况,制定本区域指标分解任务等。
区地税部门在税收征管中,协助做好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在检查纳税企业和纳税人时,注重其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对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要通知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将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和注销登记等情况通报同级人力社保部门。
区建设交通部门要及时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社会工伤保险。
区教育部门要及时做好在校学生儿童的参保组织工作,重点在推动城乡居民参保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区各街(镇)部门要组织各社区、行政村,做好本区域内参保资源的统计、排查以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推动工作,准确、详细掌握 参保资源和参保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参保信息。
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助做好餐饮服务提供者定额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区工商联协助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参保推动工作。
区民政、残联、老干部等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特殊人群的参保工作,保证特殊群体应保尽保。
各区域社险分中心要做好参保情况的统计与办理参保登记的服务工作,保证符合参保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及时参保。
区人力社保局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