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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保监局天津保监局关于设立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第一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发文字号:津保监许可[2016]287号
- 发布日期:2016.12.23
- 实施日期:2016.12.2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天津保监局天津保监局关于设立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第一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津保监许可[2016]287号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第一营销服务部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第一营销服务部,准予开业。
二、该机构营业地址为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海景七路与旭日路交口的西南侧福渔园48号楼382、384。
三、该机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四、你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五、你公司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之前不得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