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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3年1月30日

  滨海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实施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全面提升新区自主创新能力、打好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攻坚战、构筑自主创新高地的重要途径,事关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全局。三年来,滨海新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数量和质量上实现了“双突破”,取得了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实施的初步胜利。截止2012年,滨海新区经天津市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1049家,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科技小巨人达到526家。三年来,通过实施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共吸引聚集展讯通信、搜狐视频、华大基因等国内外知名科技企业在内的3000余家科技企业落户。在高性能计算、核心芯片等领域拥有了30余项“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前沿先进技术和产品。建成各类科技型企业孵育载体42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6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40家,占全市70%以上。在2012年全市评选的百家优秀科技小巨人企业中,新区共有40家企业入选。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不足。当前,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发展节奏也越来越快。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国内外先进区域相比,与当前加快发展的形势相比,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还存在很多差距和不足,企业总量规模仍然偏小,创新性思路和做法有待丰富,优秀企业、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仍然偏少,创新创业环境还有待优化。因此,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新区既有优势,积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迎难而上、坚持不懈、再接再厉,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更大胜利,将新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型企业孕育和成长高地。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年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要求,按照全市总体工作部署,以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为目标,以促进科技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为主线,以自主培育与吸引聚集为路径,坚持数量发展和质量提升相结合、自主培育和吸引聚集相结合、优秀企业发展和产业集群建设相结合、新兴区域发展和传统区域发展相结合、政策引导与服务助推相结合,狠抓企业总量规模提升、“杀手锏”项目培育、孵育载体建设等项重点工作,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努力提升新区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掌握更多的关键产品和核心技术,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到“十二五”末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更大胜利。


  二、工作目标

  在今后三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新区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聚集国内外科技资源,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争取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较目前再“翻一番”,形成一大批拥有关键技术、市场优势明显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和领军企业,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企业成长孕育高地。

  (一)规模指标三年翻一番:今后三年,新区将实现“112”的目标,即到2015年,力争形成10亿以上规模科技企业100家,1亿以上规模小巨人企业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达到20000家,力争突破25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收入超过6000亿元。

  (二)科技创新指标优质优量:围绕前沿先进技术领域,形成代表科技创新“制高点”水平的关键技术和产品100项以上,围绕关键产业技术领域组建10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拥有市级以上各类企业研发中心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三)载体倍增创新示范:全区新建各类孵育载体确保超过30家,到“十二五”末,新区孵育载体将实现“十百千”目标,即国家级孵育载体10家以上,孵育载体总数达到100家以上,孵育场地总面积1000万平米以上。

  (四)产业集群汇聚壮大: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制造、航空航天、海洋科技、文化创意、都市农业等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形成15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一企一策”扶持措施,加快培养小巨人企业及“杀手锏”项目

  1.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承担实施科技研发项目。支持引导企业加快推进建设研发机构,积极申报国家及市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继续完善和实施科技小巨人计划项目和自主创新重大项目,鼓励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荐企业申报国家、市级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市科委周转资金,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组织企业联合承担国家重大项目。

  2.支持企业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形成一批“杀手锏”项目。根据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状,组织实施前沿科技战略分析研究,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抢占科技“制高点”,形成拳头产品。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坚持自主研发和引进并重,继续实施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在国际范围内引进3D打印、极端制造、高端数控机床、纳米器件等前沿先进技术和项目,吸引高端人才,争取每年新增20项“杀手锏”项目。

  3.实施小巨人培育工程,支持企业增强战略发展能力。从科技计划立项企业和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继续筛选一批重点企业进行“一企一策”培育。帮助聘请国内外知名科技咨询机构制定成长路线图,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法律辅导和服务,加强对科技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支持企业制定标准,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培训,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战略发展能力。针对重点培育企业开展“一企一标”活动。

  (二)进一步完善和壮大创新链,加快形成科技产业集群

  1.建设若干重大创新平台,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完善创新平台,充分发挥超算中心、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中科院工生所、天大工研院等现有创新平台作用,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针对新区产业发展需要,围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市级高新区,促进产业聚集。加快推进LED、风能、纳米等现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围绕保税区数字出版、临港经济区重型装备、轻纺经济区轻型纺织、大港石化产业等新建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市级高新区,形成产业聚集。重点依托高新区、开发区、保税区等功能区,推动上下游企业加强联动,抱团发展,围绕LED、纳米、风能、集成电路、现代服务业、3D影视、数字出版、民用航空等重点领域培育15个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形成成熟的产业生态圈。

  3.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壮大产业创新链。以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为核心,高校、科研机构为依托,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区重点产业技术领域,组建15家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支撑和引领产业技术进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出台新区创新联盟认定办法及专项支持政策,扶持企业自主创新项目优先支持以联盟形式承担或组织申报。

  (三)进一步强化科技招商引智,加快吸引优秀科技企业和科技人才落户

  1.加强科技招商力量,丰富科技招商手段。新区各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科技招商”意识,进一步完善专门“科技招商”部门,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建立各具特色的招商工作体系。积极探索专业化的科技招商手段,瞄准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区重点发展产业,开展产业链全景图分析,充分发挥新区已有龙头企业和大项目带动优势,瞄准产业链高端环节和新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吸引北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等重点机构和企业落户新区,借助龙头项目形成优势产业。

  2.加强与国家部委合作,吸引国家重大项目在新区转化产业化。加强与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及中科院合作,推进国家863计划伙伴城区建设,吸引国家“核高基”等科技重大专项成果入区转化,积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吸引科技成果落户,加快推进中科院育成中心、天大滨海工研院、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国家纳米工程技术研究院等综合性创新孵化平台建设,增强对高校和科研院校成果的承接能力。

  3.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国际技术转移转化。立足新区科技资源,瞄准国际科技前沿,加强与国际先进地区的交流合作,营造全球创新资源聚集新区的良好氛围。推进新区主导产业技术需求与海外科技资源对接,促成更多全球先进技术和适用技术的转移转化,吸纳国际一流研发机构、海外优秀创新人才,加强外资研发机构的技术溢出,使国际科技创新资源真正成为新区产业创新的重要技术源和项目源。

  (四)进一步建设和提升科技企业孵育载体,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育能力。

  1.加快载体建设,新增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创新创业载体。积极推进高新区、开发区、保税区等大力建设高水平综合孵化器和专业性孵化器,推进塘沽、汉沽、大港围绕街镇和改造闲置场地加强孵育载体建设,鼓励新建管委会利用标准厂房、新建写字楼等资源,结合自身定位建设特色孵化器或科技园。全力引进知名孵化器经营管理公司到新区建设运营孵化器。继续推进高新区软件与集成电路等5个孵化转化载体建设发展,引导大港围绕石化产业、临港围绕装备制造业、轻纺经济区围绕精细化工与轻型纺织业启动孵化转化一体化试点工作。

  2.规范孵育载体管理,提升科技企业孵育服务水平与能力。加强对区内孵化器的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滨海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开展标杆孵化器建设试点。实施专业孵化器建设提升计划,筛选高新区软件园、生机企业孵化器等15家专业孵化器建设提升。推动已有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拓展孵化面积,拓展服务范围,提升孵化服务能力,探索孵化、投资、担保联动服务模式。增强对近年来新建成载体的帮扶,帮助制定服务标准与流程,帮助完善队伍,建成一批市级、国家级孵育载体。

  (五)进一步提升服务科技企业发展的水平,优化科技型企业发展环境

  1.建设若干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建设完善生物医药、动漫、LED照明、物联网、云计算、数字出版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行业技术服务平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管理提升和市场推广。推进云计算、信息服务、版权服务、融资服务等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在项目管理、科技金融及各行业领域新建一批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2.开展“保姆式”服务,为科技企业排忧解难。积极依托新区“十大战役”和“十大改革”,围绕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云计算、生物医药等前沿先进技术领域,组织专题活动,帮扶科技企业开拓市场。不断完善滨海新区科技型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发布平台,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对接,进一步扩大市场。组建科技企业家俱乐部,为科技企业提供沟通交流平台。召开政策培训辅导专题活动,为科技企业雪中送炭,帮助企业通过各种专业资质认定。引进、新建一批专业化、高水平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战略咨询、信息服务、创新驿站、技术市场等服务能力。

  3.加强金融创新,提升金融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水平。加大培训、推动、宣传力度,积极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推进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挂牌,推进天津股权交易所等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吸引国内外知名商业银行落户新区发展,探索建立滨海发展银行,积极推动在塘沽、汉沽、大港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积极引导银行、小额贷款、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融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债权融资平台。继续引导天使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扩大对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规模,积极探索“天使投资+孵化”的创业新模式,支持企业发展。

  4.提升优化创业环境,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加快推进建设人才特区,积极探索吸引高层次人才入区发展的政策创新,通过完善股权激励、成果转化试点等制度、探索创新创业人员收入分配新机制,积极吸引科技领军人才到新区创业。与国内外知名机构、国家有关部门等联手举办各类专业性创业大赛,形成国内外知名品牌活动,营造全社会浓厚创新创业氛围。定期举办“走进滨海”、创业周、路演等活动,组织高层次创业人员考察滨海新区,宣传推介新区创业环境和政策,积极吸引落户。

  5.完善政策体系,提升政府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新区各级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拓展覆盖范围,提升支持效率,在人才、金融和载体建设等方面出台和修订相关政策。深入基层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决策水平,简化审批程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设立、生产经营等提供便捷服务。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强化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提高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提升服务能力。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编制发布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落实相关部门和各管委会年度工作任务、发展目标。继续编制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简报,组织编制国内外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信息动态。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考核,相关工作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各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年终考核。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开展处级以上干部发展帮扶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情况考核。

  (二)加大资金投入

  今后三年,新区将继续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投入,各管委会也需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和政策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达到1:5以上,集成利用担保、信贷、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以及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各方面金融资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本支撑。

  (三)完善各管委会、各部门联动机制

  加强与各管委会工作联动,特别加强科技创业、科技招商、载体规划建设、政策兑现、统一品牌推介和政策宣讲等方面联动,突出各管委会工作特色和发展重点,对重大科技项目、重点招商活动、载体建设等由新区和所在管委会共同支持。区各有关部门加强配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推动落实各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扶持资金,组织部门负责干部考核工作,区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任务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合力。

  (四)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建立考核指标体系

  逐步建立起新区政府层面扶持资金与各管委会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挂钩机制,细化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管委会。新区层面抓好重大平台建设、重点企业培育和重要活动组织,各管委会重点抓好做大总量、科技企业认定、企业辅导与服务、科技招商引智、载体建设等工作,各项指标分配到位并定期考核,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五)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宣传

  新区及各管委会宣传部门、有关媒体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政策、发展成就以及成功案例等宣传力度,定期策划进行有关专题报道,营造鼓励创业、激励创新的氛围,增强新区优惠政策的吸引力。编制好简报和信息动态,各管委会、各部门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报告。

  附件:
  1、2013-2015年各管委会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目标

区域

基数

工作目标

奋斗目标

2013年

新增

2014年

新增

2015年

新增

新增

总数

累计

总数

新增

总数

累计

总数

滨海新区

11049

3500

3000

3000

9500

20549

14500

25549

塘沽

1210

300

250

250

800

2010

1100

2310

汉沽

300

150

125

125

400

700

550

850

大港

614

260

220

220

700

1314

1000

1614

开发区

2813

850

750

750

2350

5163

3500

6313

保税区

1751

750

700

700

2150

3901

3200

4951

高新区

3996

1100

950

950

3000

6996

4400

8396

东疆保税

港区

104

55

60

65

180

284

230

334

中新天津

生态城

90

55

60

65

180

270

230

320

滨海旅游区

12

30

35

35

100

112

130

142

中心商务区

38

30

35

35

100

138

120

158

临港经济区

96

55

60

65

180

276

230

326

北塘经济区

3

20

20

20

60

63

80

83

中心渔港

经济区

3

20

20

20

60

63

80

83

轻纺经济区

19

55

60

65

180

199

230

249



  2、2013-2015年各管委会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目标

区域

基数

新增总数

累计总数

滨海新区

526

500

1026

塘沽

37

50

87

汉沽

10

30

40

大港

66

70

136

开发区

193

120

313

保税区

103

110

213

高新区

103

120

223

东疆保税港区

3

8

11

中新天津生态城

1

8

9

滨海旅游区

0

5

5

中心商务区

2

3

5

临港经济区

8

8

16

北塘经济区

0

3

3

中心渔港经济区

0

3

3

轻纺经济区

0

8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