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保监局天津保监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滨海新区第二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发文字号:津保监许可[2016]272号
- 发布日期:2016.12.08
- 实施日期:2016.12.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天津保监局天津保监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滨海新区第二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津保监许可[2016]272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滨海新区第二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津阳光人寿〔2016〕52号)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公司滨海新区第二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生活区世纪大道48号青少年活动中心15层。
请持此批复来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