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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市区名校与滨海新区学校建立校际联盟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市区名校与滨海新区学校建立校际联盟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3〕107号)
滨海新区教育局,各相关学校:
为认真落实天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十项措施》,滨海新区教育局经与我委沟通协调后制定了"市区名校与滨海新区学校建立校际联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
一、滨海新区教育局与我委相关处室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充分调动合作学校双方的积极性,督促学校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积极开展交流学习。
二、校际联盟各成员校之间要抓紧进行对口沟通,7月底之前,学校领导班子完成第一次互访,以《方案》为蓝本,细化合作项目,探索有效的交流互助方式,把工作做实,做细。我委与滨海新区教育局将择日举行项目签约仪式。
三、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协作期间出现的问题,保障校际联盟项目的健康发展。
附件:市区名校与滨海新区学校建立校际联盟项目工作方案
2013年7月16日
附件:
市区名校与滨海新区学校建立校际联盟项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把“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作为核心理念,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十项措施》,积极引进中心城区名优教育资源,促进滨海新区基础教育优质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和发挥市区中小学名校的带动和辐射作用,通过实施市区中小学名校与滨海新区学校建立校际联盟项目,推动中心城区名优教育资源东扩,积极探索滨海新区基础教育优质协调发展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方式,加强教育协作,创新交流合作平台,增强滨海新区教育的聚集力和辐射力,全面提高基础教育学校均衡化和优质化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合作安排。
由市教委10所直属学校与滨海新区若干所学校结成校际联盟,构建“10+X”合作模式。具体安排见下表:
市区中小学 名校 | 滨海新区学校 | 学校类型 |
南开中学 | 大港油田实验中学 | 高中 |
大港三中 | 高中 | |
天津一中 | 塘沽渤油一中 | 完中 |
大港油田三中 | 完中 | |
耀华中学 | 塘沽紫云中学 | 高中 |
开发区第二中学 | 完中 | |
新华中学 | 大港油田一中 | 完中 |
大港二中 | 初中 | |
实验中学 | 塘沽滨海中学 | 完中 |
汉沽第二中学 | 高中 | |
实验小学 | 汉沽体育场小学 | 小学 |
大港第二小学 | 小学 | |
天津中学 | 汉沽第五中学 | 高中 |
瑞景中学 | 大港油田二中 | 完中 |
复兴中学 | 塘沽十三中 | 高中 |
天津小外 | 大港五中 | 初中 |
(二)合作内容。
1.管理提升。滨海新区学校与市区中小学名校领导在教育理念、办学思想、学校管理等方面,经常性地举办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每学期至少2次),共同提升管理理念和办学水平。开发共享校本课程、建设共享精品课程,创建学校特色,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提升办学内涵。
2.教研联动。滨海新区学校与市区中小学名校共同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定期组织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开展听课评课等活动,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能的有效手段,实现高效的课堂教学,积极探索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途径和方法。每学期每个学科联合开展教研活动不少于2至3次,并不定期地共同举办大型教研活动。
3.资源共享。滨海新区学校与市区中小学名校不断完善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共同加强网络建设,加快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4.教师交流。市区中小学名校帮助滨海新区学校培养优秀师资,每学期为滨海新区学校选派的若干名干部、教师挂职锻炼或跟岗学习提供条件,并定期选派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到滨海新区学校指导工作。
5.学生互动。适时组织学生进行交流活动,共同开展学生实践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共同组织校园艺术、科技、文化活动等。
(三)运行机制。
在市教委协调下,滨海新区教育局负责统筹推进市区中小学名校与滨海新区学校建立校际联盟项目的实施;由市区中小学名校牵手滨海新区结对学校,共同参与研制教育联盟的发展计划,落实并实施各项工作举措。同时实施过程督查和期末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四)合作期限。
市区中小学名校与滨海新区学校建立校际联盟合作期限为2学年,合作到期后,组建新的教育联盟,实现优质资源再建设。
四、工作安排
序号 | 时间进度 | 工作事项 | 工作部门 |
1 | 2013年 4-5月 | 认真总结市区中小学名校与滨海新区学校共同合作发展工作经验, 做好为市区中小学名校与滨海新区学校建立校际联盟前期宣传发动工作。 | 新区教育局 |
2
| 2013年6月
| 在各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由区教育局确定参与市区中小学名校与滨海新区学校建立校际联盟的学校。 | 新区教育局 管委会教育局 |
依据各区域教育需求和实际,拟制《市区中小学名校与滨海新区学校建立校际联盟工作方案》。 | 新区教育局 | ||
3 | 2013年7月 | 《市区中小学名校与滨海新区学校建立校际联盟工作方案》,报市教委审核立项。 | 市教委 新区教育局 |
4 | 2013年8月 | 启动实施市区中小学名校与滨海新区学校校际联盟项目,组织相关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 新区教育局 相关部门、学校 |
各有关学校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和举措,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报新区教育局备案。 | 校际联盟 相关学校 | ||
5 | 2013年9月 | 新区教育局制定市区中小学名校与滨海新区学校校际联盟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完善校际联盟的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合作效益。 | 新区教育局 相关学校 |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制度建设。
制定并完善校际联盟工作联系、教研联动、集校际间同课并构、干部教师交流和资源共享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良性运行机制。
(二)提供经费保障。
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项目实施,资金用于校际联盟相关学校开展日常工作。
(三)加强考核评价。
制订评估考核办法,并依据考核办法对校际联盟合作学校绩效进行量化评估,同时,依据目标达成度计算各相关学校的考核成绩给予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