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钱晓军任职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钱晓军任天津市滨海新区金融服务局副局长(挂职,为期2年)。
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钱晓军任职的通知
(津滨政人〔2017〕25号)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钱晓军任天津市滨海新区金融服务局副局长(挂职,为期2年)。
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201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