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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钱晓军任职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钱晓军任职的通知
(津滨政人〔2017〕25号)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钱晓军任天津市滨海新区金融服务局副局长(挂职,为期2年)。

  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201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