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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滨海新区率先转变发展方式,构建和谐社会,努力成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排头兵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实现国家对滨海新区功能定位的决战决胜时期。为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努力用好发展黄金期,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部署,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全面完成了“十一五”时期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绩,为“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奠定了良好基础。

  --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滨海新区始终把人才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坚持人才引进与人才开发并重、国外引智与国内培养并重、正常引进与柔性流动并重的原则,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发人才,培养和聚集了大批优秀人才。截至2010年,滨海新区人才总量达75万人,与天津市其他区县相比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其中,两院院士、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科技奖项负责人等高层次人才148人,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882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6766人;进入国家“千人计划”21人,天津市“千人计划”48人;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已达113家,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均有明显提升。

  --就业再就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滨海新区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了就业的快速增长。2006-2010年,滨海新区新增就业人员总数达4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基本形成;就业困难群体得到有效帮扶,历史积存的下岗失业人员基本得到安置;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职介平台功能更加齐备。

  --公务员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滨海新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以提高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推进公务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初步建成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截至目前,滨海新区公务员队伍已达8000余人。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更加完善,做到了“依法考录、公平考录、科学考录”;在职务晋升方面,竞争上岗已成为滨海新区公务员选拔任用的一个重要方式。

  --规范收入分配工作深入开展。滨海新区积极贯彻国家和天津市有关精神,认真落实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工作要求,已逐步实现了工资结构的规范和工资水平的有序提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根据天津市的统一部署按进度分步推进,逐步建立了与工作职责和任务相一致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各类企业中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滨海新区工资协议覆盖用人单位5000余家,员工23万余人,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滨海新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绩效考核工作稳步进行。按照全市岗位设置工作开展进度要求,各管委会均已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合理确定实施范围,明确实施主体,坚持科学设岗,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滨海新区事业单位均开展了目标考核工作,并以聘用制改革和岗位设置工作为契机,探索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岗位业绩考核,合理使用考核结果,考核工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滨海新区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覆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基本实现城镇企业全覆盖,参保人数不断增加。截至2010年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5.3万人、74.08万人、84.7万人、66.5万人和61.0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启动,老年人生活费补贴顺利发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8万人,参保比例居全市前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6万人,参保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8万人享受老年生活补贴。同时,农民工在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正逐步执行与城镇职工统一的政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全面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基本建成。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基本建立。以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为目标,扎实推进以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信访、劳动争议仲裁为内容的“三位一体”维权服务工作,加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积极推行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目前,滨海新区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到95%以上。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妥善处理劳动纠纷及群体性突发事件,形成了法院、司法、人社、工会“四方联动”大调解格局,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局面。


  二、“十二五”时期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滨海新区加快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全力打好开发开放攻坚战的关键时期。因此,抓住机遇、应对挑战、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编制好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是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争创和谐社会首善区的内在要求,是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面临的机遇

  1.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依然存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依然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经济提升竞争力融入世界经济的必由之路,而人力资源作为第一资源,是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当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应对危机和复杂局面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为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滨海新区的品牌效应已经显现,国内外投资者普遍看好滨海新区,有利于我们吸引各种资源,服务滨海新区建设。

  2.加快建设人才强市为全面发展人才工作带来新机遇。《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我市人才工作会议对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做出了全面部署,并明确提出要把天津建设成为最具吸引力、最有创新活力的人才强市。《天津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提出了我市今后十年、特别是“十二五”期间人才发展的纲领和蓝图。滨海新区人才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人才特区”的指导方针、战略目标、总体部署、主要任务,为滨海新区“十二五”时期的人才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方向。实现这一战略目标,为人才工作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

  3.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为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按照国务院批复,滨海新区启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起滨海新区统一的行政架构,在行政审批、科技体制、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社会领域等多个方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形成了一大批优势产业,完善了就业促进机制、劳动用工制度、社会保障体系、收入分配制度等机制体制,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和产业发展的战略定位,为滨海新区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提供了新的契机。围绕实现国家战略定位,全力打好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攻坚战,集中力量推进开发建设和区域发展,为新区人才和劳动力资源需求提出更高要求。

  (二)现实的挑战

  从国际看,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从国内看,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存在,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

  1.国际和国内人才竞争日趋激烈。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人才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增强,国际间对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国内各地区的人才竞争也愈演愈烈。当前,滨海新区人才队伍建设与更好实施人才特区战略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成长发展机制尚不健全,人才的吸引和培养面临更大挑战。

  2.就业的结构性问题将更加突出。劳动力需求增长与群体性就业困难同时存在。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短期内难以缓解;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还会产生新的失业人口;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人力资源开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高技能人才缺口严重,供需矛盾突出;人口城市化呈规模推进,失地农民的就业和保障问题需要按城乡统筹原则妥善解决。

  3.人口流动加大了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的困难。“十二五”时期滨海新区经济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由此产生的劳动力需求会导致外来劳动力大量增加,外来人口就业占就业总量的比重将大幅提高。外来人口流动性大,有可能带来就业的稳定性降低,增大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困难。

  4.社会利益矛盾更趋复杂多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难度进一步加大。改革的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外来人口就业比重增大、就业形式多样化,都使劳动关系更趋复杂化。同时,群众维权意识和社会公平意识增强,也对进一步享受劳动成果,统筹协调收入分配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对滨海新区的一系列重要要求,坚持以全力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使命,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就业、增加收入、创建人才特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全力打好开发开放攻坚战,加快推进“十大战役”、“十大改革”提供智力支持和社会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利益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牢固树立人才优先的理念,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深化对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创新思维观念、体制机制、管理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把握好改革的力度、时机、节奏,先行先试,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的新突破,为人力社保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服从和服务于滨海新区加快开发开放的大局,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区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筹城乡就业、统筹各类群体收入分配关系、统筹社会保障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力社保事业协调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政府要加大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建设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把对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政策引导和中低端人才的市场驱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三)发展目标

  实现“人才优先、促进就业、全域保障、成果分享、和谐稳定”的五大发展目标。按照中国经济发展第三极的标准和要求,积极建设“人才特区”,打造“国际人才港”,以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与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实现就业快速增长,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就业人口的社会保险参保率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政策全覆盖;大力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基础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1.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建设人才特区。到2015年,滨海新区人才队伍规模大幅增长,人才总量突破120万人;人才结构明显优化,人才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文化层次和产业分布等更为合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所占比例大幅度提高,基本满足发展需要;人才素质显著提升,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30%以上;人才竞争力显著增强,在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培养造就一大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人才环境更加优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才使用效能进一步提高。结构层次上,增加高层次人才在人才队伍中的比重,到2015年,滨海新区各类高级人才突破12万人,在人才总量中所占比重达到10%左右;专业技术人才高、中、初级职称人才的比例力争接近1:3:6;人才的年龄结构进一步改善,45周岁以下人才比重保持在80%以上。推进天津未来科技城建城工作,努力成为我国吸引和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战略高地、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基地,把滨海新区打造成为具有重要影响的海内外人才聚集与辐射中心,初步建成人才资源密集、结构合理、创新创业人才首选的极具活力的“人才特区”和“国际人才港”。

  2.完善劳动用工管理与服务。在已有劳动用工政策基础上,发挥新区层面的“指导、统筹、服务”职能,深入调研分析滨海新区劳动用工现状,结合企业劳动用工来源的主要方式,掌握分析企业用工的需求,积极搭建劳动力需求与供给平台。创新滨海新区劳动用工工作方式,健全并完善一系列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劳动用工动态管理体系,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3.促进就业快速增长。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格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各类群体积极就业,力争“十二五”期间累计新增就业人数60万人。从业人员的产业分布结构进一步调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在55%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4.实现全域全民社会保障。努力构建人员范围广覆盖、保障水平多层次、制度办法可衔接、管理服务现代化的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通过强化政策激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保、长期参保。进一步提高参保率,平均每年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增幅在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75%以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达到98%以上。力争到2015年,实现“全域全民保障”。

  5.完善收入分配格局。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统一部署,推动收入分配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人事制度改革,落实最低工资指导线等相关政策,健全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并不断完善全民分享开发开放成果的收入分配格局。

  6.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研究推进滨海新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力争成为人社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点示范区。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评选表彰工作,探索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责任体系。加强滨海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工作,筹建滨海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积极主动开展劳动保障执法工作,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调解处理,劳动保障执法监督机制更加完善,实现新形势下互信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人才特区,打造国际人才港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以建设 “人才特区”、 打造“国际人才港”为契机,启动人才开发与人才队伍建设“565”计划。即体现“5”个特色、建好“6”支人才队伍、实施“5”大人才工程。

  1.加大人才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建设人才特区

  --以特惠政策促进人才引进。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围绕建设高端产业、自主创新、生态宜居“三个高地”,在滨海新区范围内进一步突破现有户籍政策对引进人才的瓶颈约束,加快制定更加合理、有效的引才政策,努力建设成为科技创新领航区。

  --用特色模式加速人才培养。探索人才“D-T-T”培养模式(D即Demand,指实际需求;第一个T即Train,指专业化理论培训;第二个T即Training,指实训基地培训),即从滨海新区对人才的需求出发,通过专业化理论培训与实训基地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培养一大批适应滨海新区发展需要,既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有很强实际工作能力的人才队伍。

  --用特殊政策强化人才奖励。在物质奖励方面,探索以试点方式逐步推行股权和期权奖励,鼓励管理、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在精神奖励方面,通过建立“滨海新区领军人才奖”、“滨海新区科技进步奖”等奖项,给予人才相应的精神鼓励。

  --以特效机制选拔任用人才。构建及时发现人才的机制,不断创新发现人才的渠道;创新不拘一格的选拔人才机制,坚持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建立不求全责备任用人才的机制,力争做到信其所能、用其所长、任其所宜、才尽其用。

  --用特定标准规范人才评价。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制定不同领域各种人才认可标准,加快建立完善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现有的人才测评手段,应用现代测评技术,积极探索符合各类人才特点和职业能力要求的评价方式。

  2.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着眼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适应科学发展要求和干部成长规律,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党政人才。

  不断提高滨海新区公务员队伍和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水平: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考核机制,建立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目标考核为依据、以绩效考核为导向、服务对象有效参与评价的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具有新区特色的培训管理、实施、教学、评估和保障机制,建立科学的培训体系,大幅度提升公务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努力打造符合滨海新区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以服务滨海新区产业发展为重点,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核心,力争到2015年,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达到5万人。大胆引进海(境)外优秀职业经理人,活跃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市场配置机制。深入实施滨海优秀企业家培育、培训工程,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以各功能区和各类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为载体,力争到201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突破50万人,初步建立起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积极面向海内外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带动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建设;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工资分配制度,鼓励企业允许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奖励性分配。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争取到2015年,全区高技能型人才总量达到24万人,逐步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良好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奖励力度。

  --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确定统一的农村实用人才的统计标准,对农村实用人才的类型进行科学区分。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农村人才培训,充分发挥各类载体的培训基地作用。鼓励科技人员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形式,形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农村人才开发相结合的新机制。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力争到2015年,全区社会工作人才总量突破5000人。建立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完善社会工作人才正常的升迁制度,建立社会工作人才进入其他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的接口。

  3.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实施重大人才工程

  --实施科技人才领航工程,着重引进携带可转化的高新技术成果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并培养科技精英人才和高层次科技从业人员。

  --实施海外人才灯塔工程,着重引进国际一流科学家和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海外精英人才和高层次海外从业人员。

  --实施企业人才旗舰工程,着重引进培养战略企业家、经营管理精英人才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从业人员。

  --实施技能人才蓝海工程,着重引进培养具有较强专业操作技能和丰富生产实践经验的高技能人才。

  --实施服务人才港湾工程,着重引进培养服务业领军人才、服务业精英人才和高层次服务业从业人员。

  (二)强化劳动用工体制机制建设,实现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合理配置

  根据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劳动用工的形势,针对劳动用工需求存在用工量大、用工需求急、用工要求高、结构性矛盾突出等特点,根据企业招聘员工的主要方式,研究制定劳动力资源供给专项补贴政策, 制定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补贴政策,对紧缺工种的培训予以补贴。

  加强劳动用工工作领导,建立两级工作机制,明确新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管委会工作职责。各管委会要加强劳动用工的需求收集、对接服务和跟踪管理;区政府要完善动态监管,加强政策研究制定,健全预警机制、需求发布机制、输送渠道管理机制、定向培训机制和大项目对接机制等,形成一系列滨海新区特色的劳动用工应急和常态工作机制。

  开发“滨海新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建立滨海新区劳动用工供需动态数据库,以政策支持为撬动,以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载体,以劳动力输送基地为支撑,以市场配置为主要手段,实现对劳动用工工作的动态管理。

  (三)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1.建立促进就业增长长效机制

  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调整的转变,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并重的战略,在经济发展中积极培育就业增长点,建立促进就业增长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努力形成领导重视、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众关心支持的工作格局。抓住大项目好项目建设,建立项目与就业对接机制,把重大项目作为拉动就业的重要载体,提供人力资源配置服务,不断扩大就业规模,实现就业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

  2.完善就业政策体系

  按照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要求,不断完善城乡一体化就业政策体系,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鼓励各类就业群体积极就业。加大培训政策扶持,以市场化的手段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的实际效果,不断提升各类就业对象的技能水平。完善税费减免、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各类就业人员就业。实施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灵活就业的扶持政策

  3.促进创业推动就业

  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场地安排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优化创业政策环境。进一步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加强创业培训,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和跟踪扶持。按照部市共建要求,抓好各项创业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创业孵化园区为依托,提高各类劳动者创业能力。

  4.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搭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和创业实训平台,实施名师带徒、基层项目就业和公益岗位锻炼计划,开展系列服务活动,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依据新区城市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发展需求,开辟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新渠道、新方法,引导就近就地稳定就业,加强对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户等困难就业群体的援助力度,建立城乡一体化就业援助机制。

  5.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突出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进城乡就业。调整培训思路,围绕产业发展、市场需求、企业需要,有针对性地培训;整合培训资源,对全区现有职业培训场地、师资、设备等进行整合,构建市场化的职业培训机制。广泛利用现代培训技术和远程培训手段,加快培训方法、培训模式和培训机构评价方式改革;抓实培训质量,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劳动者评价、职业院校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技能考核的工作体系,建立严密的培训质量控制体系。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行业、企业和全社会开展各种类型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

  6.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

  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和预警机制,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岗位流失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制定应对规模失业的工作预案。建立企业用工报告制度和企业空岗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掌握企业用工动态,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做好失业调控。跟踪新建重点项目对劳动力的需求情况,拟定岗前培训和供需对接计划,及时向社会发布。

  (四)健全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断规范收入分配

  1.以工资协商为中心,保障企业职工报酬权益

  加大对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工相应福利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持续稳定增长。加强对企业工资增长的调控和指导,引导和促进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落实工资指导线,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使职工收入科学、均衡增长。建立并不断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从制度上避免出现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2.以规范工资制度为重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进一步完善

  在现有规范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做好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科学、规范、有序。

  (五)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

  1.推进岗位管理和聘用制管理

  全面落实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实现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入轨。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实施工作,基本实现聘用合同管理全覆盖。统一规范聘用管理行为,形成竞争上岗,择优聘用机制。

  2.规范实施公开招聘和深化绩效考核工作

  坚持“凡进必考”,全面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统一规范招聘行为,探索建立科学的招聘考试考核体系,形成适合滨海新区发展要求的公开招聘机制。坚持“注重实绩”,建立以工作业绩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考核结果使用机制,形成统一规范的事业单位考核制度,

  (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

  1.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建立与滨海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统筹区域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探索完善农村城市化、城镇化人员社会保障新机制,研究建立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与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重点研究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衔接中出现的新问题,为转移接续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2.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解决体制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先保后征;积极推进新区范围内各区域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序衔接,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3.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缩小城乡、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保障老年人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逐步提高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均衡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

  (七)建立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点示范区

  1.加强企业劳动合同规范管理

  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合同的指导,对企业用工特别是中小企业用工、服务外包企业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从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环节进行从“进口”到“出口”的动态管理。实现劳动者工作有合同、劳动有报酬,安全有保障、养老有保险,工资无拖欠。

  2.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

  探索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办事机构实体化等方面有所突破;有力推进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等各项机制的落实,着力推进和谐企业(园区)建设,组织总结、交流、推广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谐。

  3.健全劳资主体责任激励约束机制

  一方面,评选表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多种途径树立优秀企业家典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评选表彰优秀职工,引导激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奉献有为;另一方面,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督促职工依法履行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4.做实基层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公共服务建设,完善机构、明确职能;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加强“两网化”建设,做到有机构、有职能、有队伍;打造司法、监察、仲裁、信访、工会等部门和组织之间的四方联动机制作用。

  5.加强劳动关系不稳定隐患预警

  建立以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员工流失率等指标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关系预警指标体系。通过劳动关系不稳定隐患定期集中排查,通过对基础数据进行定期统计、客观分析、准确诊断、科学评估,对劳动关系和谐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6.做好劳动关系危机干预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危机干预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按照属地管委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企业方面代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分别采取不同应对措施的“五条线”工作法,完善事件处置与社会影响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事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发展、收入分配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机构,成员单位密切合作,形成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公共财政投入

  落实资金,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扩大就业和促进创业,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就业保障体系的支撑作用。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加大人才引进、人才开发、人才激励的投入。五年内,滨海新区财政每年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不低于一般预算收入的2%,滨海新区各单位财政用于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奖励和工作运行的投入,不低于当年一般预算收入的1%。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

  全面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加快信息系统数据整合,搭建统一的信息平台,提升系统支撑能力,力争“十二五”期间建成完善的人力资源动态管理系统和基层社会保障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外来流动人口年度调查监测制度,及时把握外来流动人口动向,为就业失业监测预警提供信息来源。

  (四)实施监测和动态评估

  将主要量化指标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年度计划相衔接,建立和落实规划实施工作责任制,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地区年度落实规划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实行规划定期评估机制,2013年为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年。

  (五)强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适度集中的原则,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筹建滨海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建滨海新区统一、开放、专业、规范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更好地发挥市场在更大范围内对人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以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龙头,组建行业协会,规范人力资源市场行为。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以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功能为重点,整合资源,建立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流程科学的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六)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队伍建设

  科学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