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下载 打印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时期,是实现国家对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的决战决胜关键时期。滨海新区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要进一步贯彻开发开放的国家战略,打造先进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建设科技创新领航区、高端产业聚集区,构建国家创新型城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自主创造和综合运用能力,营造激励创造、有效运用、科学管理和依法保护的知识产权发展良好环境,进一步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推动新区经济向内生增长方式转变,成为高新技术的原创地、承接地和产业化基地。为此,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天津市知识产权“十二五”规划》、《天津市“十二五”专利工作规划》及《滨海新区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数量持续增加,优秀自主品牌不断涌现,科学管理与执法保护工作全面开展,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充分显示出作为全市自主知识产权工作的龙头带动作用。
  (一)主要成绩
  1.自主创造能力大幅提升
  “十一五”期间,滨海新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得到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数量持续增加,占全市比重稳步提高。2010年全区专利申请量达到6189件,同比增长53.3%;专利授权量达到3867件,同比增长67.8%;有效专利量达到9253件,同比增长66.4%;注册商标累计13428件,同比增长17.0%;著名商标累计达到165件,驰名商标累计达到12件。

  2008、2009、2010三年专利申请、授权情况
  2.综合运用能力显著增强
  “十一五”期间,滨海新区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显著增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34家,占全市72%;一大批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得到转化,涌现出以曙光计算机、赛象子午线轮胎、膜天膜中空纤维膜、昂赛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为代表的优秀自主品牌。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取得新突破,炜杰科技以四项专利权作为质押获得200万元贷款,这也是我市首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天津滨海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建设运营,将进一步促进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结合,为知识产权有效转移转化提供服务平台。
  3.科学管理体系日趋完善
  滨海新区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成立了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局,以及塘沽、汉沽、大港、开发区、高新区、保税区等六个功能区知识产权局,建立起上下联动、运转顺畅的政府管理架构。新区各政府职能部门也充分结合自身工作,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管理创新,通过培育专利试点企业等方式,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通过推介会、企业备案等手段,应对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管理的新问题。在各方协同努力下,滨海新区上下正逐步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科学管理体系,管理模式正在由单纯保护为核心,逐步向“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的综合性管理转型。滨海高新区于2009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考核验收,成为全国7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之一;“十一五”末,滨海新区已拥有市专利试点企业157家,其中:市级70家,区级87家。
  4.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十一五”期间,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制度化建设全面推进,部市、市区合作共建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不断优化。颁布了《天津市滨海新区贯彻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设立每年1000万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并先后出台驰(著)名商标企业奖励、专利申请资助、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等专项措施,为全区知识产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多级联动合作逐步深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与我市在滨海新区共同探索知识产权管理的体制机制创新,联合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滨海新区继续强化同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合作,不断提高维权保护和综合服务能力;滨海新区各功能区也分别研究制定各自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各相关部门积极推动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并实行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新型审判模式,为滨海新区贸易投资及自主创新营造规范有序的知识产权环境。
  (二)存在问题
  “十一五”以来,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但同国内先进地区相比,同当前我市加快构筑自主创新高地的要求相比,同滨海新区全面开发开放,建设创新型城区的现实需要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
  1.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作为国家“十二五”规划中优先发展的区域,滨海新区的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等指标仍与深圳、上海浦东新区存在较大差距,仍需加大力度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的水平。特别是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依然偏弱,滨海新区专利申请量排名前列的单位仍以LG、三星等外资企业为主,缺少本土知识产权龙头企业。
  2.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较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动力不强、能力不足、水平不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很少,职务发明数量明显偏低,知识产权转化率有待提升。大多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还不健全,专业人才匮乏,信息掌握不足,难以有效运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资源获得成长支持,应对国内外同行业竞争。
  3.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体系亟待健全。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仍然较少、规模较小,且主要以知识产权代理、咨询为主,知识产权评估、鉴定、交易、诉讼及援助等高端服务环节还很薄弱。服务机构在资源配置、人才培养、服务质量、专业化水平和稳定性等方面仍处于较低层次,还不能满足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发展对社会化专业服务的迫切需求。
  4.有利于知识产权发展的环境还需完善。一是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还不强,全社会知识产权工作投入力度还不够,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环境的力度仍需加大,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还主要停留在打击盗版和假冒伪劣产品的层面;三是区域、部门间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有待加强,各功能区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建设步伐仍存在较大差距,缺乏协调统一。

  二、面临的形势
  (一)国际知识产权竞争凸显战略意义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地区发展的战略性资源与核心竞争要素。当前,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加大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力度,抢抓知识产权战略资源,跨国企业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依靠知识产权壁垒占据国际竞争优势,我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贸易受阻,高新技术领域创新空间受到挤压,面临“技术空心化”的危险。对于滨海新区这样经济外向型程度较高的区域,直接面对国际知识产权竞争的冲击,加快提升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对增强国际经济贸易中的竞争力和主动权,具有至关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带来迫切需要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我市“十二五”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滨海新区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龙头,必须加快构建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结构,变“滨海制造”为“滨海创造”,坚持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道路。这就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开发和运用知识资源,推动滨海新区经济发展由要素驱动型向知识驱动型转变,由技术引进型向技术创新型转变,由投入主导的增长模式向创新驱动的增长模式转变,构建高端产业聚集区和科技创新领航区,实现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滨海新区功能定位提出更高要求
  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国家战略,也是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快实现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国家创新型城区的战略定位,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利用好外向型经济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有效运用,不断强化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服务体系建设,为增强滨海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为提升滨海新区创新创业吸引力,提升国际形象,营造规范有序、保障有力的知识产权环境。为此,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加快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强化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产业化,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已经成为事关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五个下功夫、见成效”、“四个着力”、“四个注重”的工作要求,落实“五个争创”重大任务,落实市委、市政府“着力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的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优势,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造优质创新创业环境为目标,加快健全“政府推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科学管理体系,营造规范有序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大力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积极促进知识产权综合高效运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能力,为滨海新区加快构筑高端产业聚集区和科技创新领航区,打好开发开放攻坚战成为科学发展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科学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着力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发展,加速培育优质创新成果和优势创新主体。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公共服务平台,营造规范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2.坚持企业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培育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主体地位。发挥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示范效应,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积极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并利用好知识产权资源,促进自身成长。
  3.坚持制度创新。利用好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有利机遇,解放思想,敢于突破,大胆创新。正确处理好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的关系,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的关系,着力破解制约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以制度创新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营造与新区发展相适应,有力支撑创新创业的知识产权保障。
  4.坚持协调联动。进一步深化部市、市区及区域间多级联动协调机制,强化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各政府部门间的知识产权工作合力,推动统筹管理、联合执法、集成服务,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贸易的协调发展。充分利用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资源,逐步建立政府推动下,全社会积极参与、相互协调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逐步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滨海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发展机制,强化企业为主体、政府科学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管理基础,构建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自主创造体系,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运用体系,保障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体系,营造科学规范、开放有序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使滨海新区成为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的知识产权原创地、聚集地、成果转化基地和创新示范区。
  具体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知识产权自主创造能力显著增强。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持续增长,质量明显提高,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培育50家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达到500家以上。
  专利申请量占全市比例超过50%,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和拥有量等重要指标全市占比均有大幅提升。注册商标总量达到30000件,驰名商标拥有量达到24件,著名商标达到220件,境外商标注册量达到150件,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分别达到4件。著作权登记量年均递增15%,计算机软件登记量年均递增1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持续显现。专利技术实施率、专利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自主知识产权产值占高新技术产值比重均显著提高。促进专利技术标准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标准,培育特色产品和优势产品专有生产技术并融入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加快发展以集成电路布图、软件开发和动漫设计为重点的新型版权产业,版权产业销售额年均递增15%。
  --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对企业核心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力得到显著增强。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有效遏制,知识产权滥用现象明显减少。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减少,维权成本明显下降。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市民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率达到60%以上,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
  --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建成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服务中心,各功能区至少建立一家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形成具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金融服务、信息咨询、人才培训宣传普及等功能的专业服务体系。

  四、重点任务
  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奠基行动”、“培育行动”、“引擎行动”、“护航行动”四项行动,全面提升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五项能力,为进一步增强滨海新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加快构筑高端产业高地、自主创新高地,建设创新型城区提供坚实保障。
  (一)实施知识产权“奠基行动”
  进一步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健全知识产权科学管理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宣传普及,从企业、政府、社会三个层面,为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整体发展营造优越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1.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
  通过政策引导、分类指导、试点示范等多种途径,不断增强企业在知识产权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其加快健全内部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推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
  启动企业知识产权“三级培育”工程。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鼓励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进行专利“清零”,实现自主知识产权的从无到有;深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工作,引导企业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共享;鼓励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参与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运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掌握市场竞争主动。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力度,根据企业初创期、发展期和壮大期不同阶段的需求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将获取知识产权优势作为加快成长的重要手段,积极培育具有品牌创造潜力的知识产权小巨人企业。
  2.推动知识产权科学管理
  完善知识产权政府管理工作机制,充实滨海新区及各功能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强化区域间、部门间联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经济、科技及文化领域重大活动的知识产权管理,保障公众在文化、教育、科研、卫生等活动中依法合理使用知识产权成果的权利。落实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认定和政府采购政策,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产品和服务予以优先采购。研究制定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促进办法、知识产权融资办法、知识产权服务管理办法等专项政策。以建设滨海高新区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为契机,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创新,在示范区内推行知识产权产品认证等创新性制度,设立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指导和支持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布局。依托华苑科技园、滨海科技园、南开科技园等特色专业园,构建高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链。
  3.扩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
  面向科技活动参与者、知识产权管理者及社会公众,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知识产权科普宣传和法制教育,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滨海新区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科普宣传、诚信建设等活动中。积极组织国家和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宣传落实工作,继续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搞好“4.26”知识产权日、科技周、“12.4”普法宣传日等专题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素养。拓展面向领导干部、公务员、高新技术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教师、文艺创作人员、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的知识产权培训机制,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定期发布《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发展报告》、组织“知识产权滨海论坛”等主题活动,打造知识产权宣传品牌。围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和国际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商标战略等热点问题,策划专项宣传活动。
  (二)实施知识产权“培育行动”
  紧密结合“一核两港”和九大功能区定位,围绕滨海新区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关键领域,大幅提升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构建产学研合作的知识产权创新联盟,全面实现“滨海制造”向“滨海创造”的转变。
  1.推进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创造
  发挥自主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的强大支撑作用,以构建高端化、高新化、高质化的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瞄准滨海新区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发展前沿,全力推动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带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促进优势产业升级。围绕电子信息、汽车及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优势产业,结合重石化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关键技术环节自主知识产权。鼓励核心专利引进,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依托重机工业园、临港工业区科技园、石化深加工科技园区等载体,积极吸引和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建成5个年专利申请2000件以上的主导产业知识产权高地。每个主导产业形成一批以核心知识产权为支撑,在国内外有影响的自主品牌和优势企业集团。
  --引领新兴产业成长。围绕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突破行业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创造一批支撑高起点发展的核心知识产权,促进产学研联合攻关,抢占前沿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制高点。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数据信息服务平台,支持优势企业获取核心知识产权。依托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国家新能源产业、国家纳米产业、国家软件出口、国家信息安全、国家民航科技等载体,建成5个年专利申请1000件以上的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原创高地。
  --增强服务业竞争力。围绕金融、现代物流、软件与信息服务、动漫游戏、设计服务等领域,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商标品牌。依托中新生态城、海港物流区、中心商务商业区、海滨休闲旅游区等服务业密集区域,引进和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积极做好服务商标管理工作,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境外商标、商业老字号等知名和重点服务企业的保护。
  --提升农业发展效益。加快设施农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依托各类农业科技园区,组织实施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在优质高效蔬菜、海水养殖、海珍品开发、花卉良种、转基因作物等领域掌握更多知识产权,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通过自主知识产权延伸产业链,提高现代化都市型农业效益。
  2.深化知识产权创新联盟
  增强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申请量、授权量及经济效益。鼓励与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构建重点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创新联盟,推进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合作的知识产权创造。吸引国际化研发中心、国家级大院大所、高等院校和知名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支持同区内企业通过联合攻关等方式共同开展知识产权创造活动。推进知识产权公共平台建设,围绕滨海新区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加快建设生物医药知识产权平台、工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平台、超级计算机电子信息平台、民航科技知识产权平台、纳米技术知识产权平台、新能源技术知识产权平台、海洋技术、滨海工业研究院等八个知识产权研发转化平台。
  (三)实施知识产权“引擎行动”
  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转化,拓展商标、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综合运用,实现知识产权同金融链、创新链和市场价值链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专利技术支撑和商标市场价值实现的引擎驱动作用,实现知识产权创造向现实经济效益的跨越。
  1.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针对企业、园区及功能区三个层面,启动知识产权运用“三级示范工程”,支持优秀知识产权转化应用。推动企业示范,鼓励通过购买、许可、质押、兼并重组、特许经营等方式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有序流动和有效转化,对优秀创新成果转化给予重点支持。推动园区示范,打造华苑自主软件著作权产业化基地、海泰专利技术产业化基地、航天航空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和生物医药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等一批知识产权产业化示范基地,推动建设国家级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推动功能区示范,加快推进“滨海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创建的总体要求,以完善滨海高新区自主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深度发展,使滨海高新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推广滨海高新区发展模式,在功能区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区,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和培养一大批品牌,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转化和产业化,努力把滨海新区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区。
  推进知识产权与金融链有机结合,开展知识产权融资等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在知识产权股权、质押融资等方面取得突破。支持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成果转化保险及知识产权典当等金融服务创新。促进“知银合作”,组织银行等金融机构主动与企业进行融资项目对接,提供信贷支持以及结算、财务服务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完善知识产权融资保障机制,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贷款担保力度。
  2.拓展知识产权综合运用
  鼓励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技术标准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综合运用,进一步拓展由知识产权向现实经济效益转化的途径。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构建品牌培育基地,打造优势品牌集群。初步建成泰达生物工程品牌培育基地、海泰高新技术产业品牌培育基地、中心商务区现代服务业品牌培育基地、滨海石油化工品牌培育基地、空港商贸物流品牌培育基地等五个品牌培育基地;逐步形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石油化工、轻工纺织、汽车及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十个优势产业商标集群。发挥驰名商标的带动作用,实现企业商标产品的系列化,形成以驰名商标优势企业为主体的企业集团,支持以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途径进行商标品牌重组,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品牌聚集。鼓励发展品牌连锁经营、专卖经营、专业经营等符合现代流通趋势的自主品牌销售模式,加大自主商标出口扶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自主商标开展对外投资和国际化经营。
  --积极发展版权产业。加快重点作品创作,培育影视制作、网络传媒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动漫、软件和广告设计等版权产业。开展各类版权贸易活动,支持版权评估、质押融资等活动,完善版权交易市场机制,创新交易产品和服务内容。结合高新区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中新生态城天津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形成一批经营机制活、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版权企业。建立和完善版权保护机制,显著减少侵权、盗版行为,保护版权产业发展环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
  --促进特定知识产权有效运用。实施标准战略,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行业、地方、国家和国际标准制定,形成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和话语权。指导相关企业加快制定商业秘密管理计划,提升商业秘密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开发“茶淀葡萄”、“大港冬枣”、“汉沽对虾”等地理标志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产品及时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引导具有经济潜力的地理标志产品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加大版画、飞镲和评剧等传统民间文艺和民间工艺的保护开发,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四)实施知识产权“护航行动”
  推动行政执法机关、海关、司法机关,以及企业自身的协调联动,营造规范有序、执法有力、监督及时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积极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构建功能完备、开放共享的知识产权服务环境。坚持执法保护与服务支撑并举,共同为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1.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加大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力度,完善监督预警机制,增强市场主体自我保护能力,逐步建立多方联动,集执法保护、维权援助、监督预警功能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体系。
  --构建联动执法保护体系。健全行政、司法、海关等全面参与的一体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机制,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联合保护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查处情节严重、影响重大的侵权案件,严惩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加大对恶意侵权、群体侵权和反复侵权等的打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司法审判和执行能力,建立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制度,共同制定特殊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审核跟踪机制,加强对企业并购、改制、合资以及技术出口等活动的知识产权审查,避免知识产权流失和危害经济、科技和文化安全。
  --强化企业自主维权。支持企业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商贸流通、服务外包企业在业务流程、网络传输及人员流动等环节的知识产权安全保护,加强外贸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事业单位及科技人员提高自我维权保护意识,增强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依托行业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联盟,帮助企业依法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形成多元化的维权援助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管理,建立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
  --完善监督预警机制。建设专利技术信息平台、知识产权侵权监控平台、数字版权监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违法侵权企业档案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自律、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机制。强化重大技术和装备引进、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知识产权审查制度,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在重大科技项目论证评审过程中,加强知识产权检索、分析和论证,避免重复研究和侵权等风险。支持研究机构开展国际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跟踪重大事件和政策调整,为政府及企业决策提供风险预警。
  2.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三级强化”工程,针对“行业、机构、平台”三个层面,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鼓励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引进和培育专业服务机构,建设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强化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全力支撑知识产权有效创造和运用。
  --发展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业。鼓励发展知识产权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高端服务行业,积极引进和培育有实力、有信誉、有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促进服务机构经营方式和管理制度创新,完善服务功能,培育服务品牌。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监督和管理,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执业行为,保障服务质量和水平。到“十二五”末,形成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金融服务、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知识产权服务业高度发达的格局。
  --扶持服务机构和公共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和服务机构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运营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区域性服务中心。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滨海新区设立代办处,开设司法鉴定、举报投诉、维权援助等分支机构或服务窗口。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构建集成专利、商标、版权、标准、植物新品种等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发满足行业和企业需求的专业信息数据库。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统筹规划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引进和培养从事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咨询、诉讼和专利检索等实务工作的专业人才,熟悉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支持政府、企业与高校联合建立长效培训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专业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
  切实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纳入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战略规划,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知识产权工作格局,确保知识产权战略取得实效。充分发挥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部署新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联动协调
  深化部市、市区、区域联动协调机制,进一步争取国家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对滨海新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推动滨海新区知识产权管理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争取国家和市级知识产权机构在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提供维权保护、司法鉴定、推广应用、资产评估、信息查询等服务,提升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工作层次和水平。强化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各部门间知识产权工作的协同合作,建立区域、部门间信息沟通机制,共同推进监察执法,协调解决企业困难,策划宣传普及活动。
  (三)拓展资金渠道
  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全社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鼓励企业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经费投入。大力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探索知识产权质押等新型融资模式,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提高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支持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实施与转让、国际知识产权维权等专项工作,培育扶持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四)建立考核机制
  探索完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作指标和业绩考核机制,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滨海新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对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加强评估检查,建立与滨海新区发展实际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统计与监测指标体系,对主要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对各项任务和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督促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