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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海防委员会机构及委员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海防委员会机构及委员的通知
(津滨政办发〔2017〕85号)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滨海新区海防建设,维护沿海地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确保滨海新区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根据市海防委员会领导和成员单位调整情况,结合新区海防工作实际,经过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决定对滨海新区海防委员会进行调整(以下简称区海防委),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杨茂荣 区 长

  副主任:苗宏伟 副区长

  宋广长 区军事部副部长

  蒋凤刚 区政府秘书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委 员:单泽峰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主任

  沈 蕾 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主任

  王国良 临港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军 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杨金星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明成 区教体委主任

  杨春明 区公安局副局长

  任中胜 区民政局局长

  梁宣健 区财政局局长

  张晨光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师武军 区规划国土局局长

  李 浩 区建设交通局局长

  陈良文 区农委主任

  刘庆元 区国家安全局局长

  边 勇 武警滨海新区支队支队长

  区海防委主要职责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海防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地区的海防工作。(一)传达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边海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边海防委员会指示,组织贯彻落实。(二)组织研究海防形势,掌握海防情况,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海防管理控制。(三)组织对海防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采取加强工作的措施,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海防委员会报告情况、提出建议。(四)组织开展军警民联防,处置海防重大突发事件。(五)协调有关部门拟制海防基本建设规划,组织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及其维护管理工作。(六)组织拟制地方性海防法规,开展海防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教育。(七)组织海防理论和工作研究,开展相关培训。(八)指导下级海防委员会工作。(九)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边海防委员会赋予的其他任务。

  区海防委下设办公室,负责海防委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滨海新区公安边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滨海新区公安边防支队支队长担任。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