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暂行)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暂行)的通知
(津滨政办发〔2010〕27号)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滨海新区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暂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暂行)
为进一步发挥技术咨询机构和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完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提高公共安全科技水平,实现科学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发〔2006〕36号)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滨政发〔2010〕97号)等有关规定,成立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为保证专家组相关研究和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专家资格认定、选聘及专家组日常工作和管理。
专家组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以及综合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行政管理人员组成。
遴选的专家组成员应有社会各领域的广泛代表性,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二)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具备国内外领先的科研和技术水平。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突出,实践经验较为丰富,具有较强的理论思考和决策咨询能力;
(三)对应急管理工作有热忱,有事业心,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团结同志,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工作高效。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适宜,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组组织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第四条要求推荐专业领域及相应专家人员的建议名单。
专家组成员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专家组成员自动离职,或者重新办理聘任手续。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的专家组成员,按照有关程序报批。
专家组的工作职责是,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决策建议、技术支持以及参与应急处置等。主要包括:
(一)受区应急委员会的委托,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对较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三)参与突发事件事后评估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四)为区应急管理平台建设和各类数据库的建设提供专业指导或技术支持;
(五)参与或指导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相关学术研究、交流与合作;
(六)办理区领导同志或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专家组开展如下日常工作:
(一)每年召开1至2次专家组全体成员会议,研讨、安排和总结专家组工作;
(二)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专家组成员座谈或会商,研究应急管理专项工作;
(三)较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专家组的决策咨询、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程序;
(四)每年研究、确定若干应急管理重点课题,组织专家组成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
(五)召开区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或区人民政府重要专题会议,邀请专家组成员参加;
(六)委托专家组或专家组成员开展其他专项工作。
专家组建立和实行信息通报机制。
(一)专家组开展工作形成的研讨意见、决策建议、评审结果和论证结论等,由区应急办报送有关区领导同志阅示或送有关单位参阅;
(二)专家组工作情况、专家组及专家组成员的有关专题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等,由区应急办视情况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简报上刊发,或向上级行政机关主办的期刊、简报等推荐刊发。
专家组依照本工作规则和年度计划开展工作,对重大问题应积极主动地组织研讨,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专家组设顾问1人,组长1人,副组长2人,负责召集会议,协调日常工作。
健全专家组内部监督自律制度,未经批准,专家组成员不得以专家组的名义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
专家组成员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一)专家组成员须对以下事项保密:以专家组成员身份开展的有关涉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的涉密事项;区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涉密事项。
(二)专家组成员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专家组成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区应急办负责组织安排专家组日常工作。
区应急办负责研究提出专家组年度工作安排建议,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区应急办组织实施。
区应急办负责研究提出专家组工作经费预算建议,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区财政局专项申请并负责经费管理。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专家组首批组成人员名单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专家组首批组成人员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综合管理等五大类共31名专家组成,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顾问
王静康 中国工程院院士、市科协主席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
二、组长、副组长
组 长:王存贵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总工程师、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副组长:魏恩棋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总工程师
吴永红 天津市勘察院总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三、成员
(一)自然灾害专家4人
安 肖 市水务局水源调度处主任工程师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召集人)
陈宇坤 市工程地震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
庞玉奎 市地质调查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赵玉洁 新区气象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二)事故灾难类专家12人
于立津 南开大学危险化学品评审中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召集人)
何 勇 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总工程师
丁乃庆 天津港港务设施管理中心主任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建民 天津大港发电厂生技处副处长、高级工程师
李忠献 天津大学桥梁与结构工程研究所所长
长江学者、教授
尚学军 滨海供电分公司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谭兴利 中石化股份天津分公司炼油部安全环保部副主任
高级工程师
赵来强 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处长
高级工程师
鲁 泳 天津渤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碱厂副厂长
高级工程师
戴凤俊 区质监局高级工程师
塘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所长
张广清 区质监局高级工程师
大港锅炉压力容器技术检验所所长
龚淑艳 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技术发展部经理
兼副总工程师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专家3人
王延让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技师(召集人)
张源泉 塘沽疾控中心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崔如众 汉沽医院副院长、呼吸内科主任医师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专家4人
王岫遐 区公安局三级警监(召集人)
刘庆福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天津市滨海分公司总经理
高级经济师
高义全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副总经理、工程师
李宝强 中国移动天津分公司高级工程师
(五)综合管理类专家4人
刘 茂 南开大学城市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博士生导师(召集人)
鹿凯宁 天津大学信息与网络中心主任
王重高 天津行政学院副教育长、教授
刘岸新 天津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