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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监局关于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



天津银监局关于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
津银监复[2017]242号


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

  你行《关于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股权的请示》(滨江村银〔2017〕8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苏绍云将其持有的你行1500万股权(股权占比5%)分别转让给李金金500万元、张国庆300万元、汪礼云300万元、张雅200万元、朱春贵150万元、项劲松50万元。

  请你行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股权变更相关工作。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