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监局关于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
- 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发文字号:津银监复[2017]242号
- 发布日期:2017.09.25
- 实施日期:2017.09.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银行监管
天津银监局关于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
津银监复[2017]242号
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
你行《关于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股权的请示》(滨江村银〔2017〕8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苏绍云将其持有的你行1500万股权(股权占比5%)分别转让给李金金500万元、张国庆300万元、汪礼云300万元、张雅200万元、朱春贵150万元、项劲松50万元。
请你行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股权变更相关工作。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2017年9月25日